| 中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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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巡察。2025年8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聚力攻坚突破;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中,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制定完善制度15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崇军绍兴”建设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关于持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联系服务站制度,建立服务站基本服务清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互学互鉴”活动;按要求配好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镇街服务站工作人员。 (三)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完成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梳理全市在册烈士纪念设施,利用烈士褒扬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档案。进一步明确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 二、关于“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实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八大行动”方案,力行“六干”要求,发扬拼搏精神,致力改革创新,高质量完成社会拥军名录和优抚资金精准发放省厅试点任务。 (二)明确市军休所场地事宜。加强与文旅集团等单位沟通,定期对市军休所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军休工作正常开展。 三、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落实就业安置政策。举办各类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14场,提供就业岗位8000余个,670余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市社区等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 (二)系统重塑安置职能体系。通过专题调研、研究起草和沟通审核等,进一步明确市本级、越城区、滨海新区退役军人安置职责分工。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开设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维修与保养、无人机驾驶等技能培训课程。强化“政校企”合作,加强定点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重新认定定点教育培训机构25家。 四、关于“双拥优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拥军优属效能。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推进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实事项目30件。 (二)规范优抚资金发放。开展优抚对象数据精准校核和优抚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工作,利用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共享数据,改造更新“军人e家”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模块,及时掌握优抚对象死亡、涉案情况,确保优抚资金精准发放。 (三)做实对口援疆工作。加强与新疆阿克苏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联系,制定印发年度援疆工作方案,明确援助任务、责任处室(单位)和时间。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市军创园管理。开展市退役军人创业园规范性整顿,清退运营不规范、开门率低的军创企业。修订完善《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军创园管理和补助资金发放。 (二)全面提升节约意识。召开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复盘赛会活动经费使用,规范协会财务管理,对促进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六、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双拥慰问等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全过程。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手续资料。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审批管理、建设实施和监督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意识,有效提升项目投资管理能力。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按照“科学合理、从严从俭”的原则,编制2026年预算,减少不必要开支。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印发部队慰问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部队慰问物资采购相关流程和要求。 七、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相关制度,增强“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意识。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规定程序提请党组研究决策。对应当提交党组研究但未提交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 (二)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公务接待等11个方面,梳理出台30项风险防控措施,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 (三)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薪火传新·青蓝结对”实施方案,实行干部培养“1+1+1”带教培养机制,开展“崇军青年担当有我”年轻干部知识竞赛、开设“崇军青年”讲堂,进一步健全干部培育体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干部挂职锻炼管理。 八、关于“上轮巡察反馈‘对退役军人服务优待等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等媒体对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进行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和“军人e家”平台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定期更新相关政策。丰富“军人e家”平台内容,设置就业创业、崇军优待、兵呼我为等模块。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在政策咨询、解答疑惑、疏导情绪、回应诉求、事项办理等方面给予指导。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担当,规范权力运行。各班子成员带头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工作落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5-88346621;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10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sxstyjrswj@163.com。
中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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