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级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级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中级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坚决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策、集中攻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整改中,提醒谈话3人,制定完善制度17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优化全市法院“1466”工作体系,制定2025年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队伍作风建设等十大行动。院庭长示范带头办疑难案件,充分发挥案件阅核和“四类案件”监管作用,推进审判质效持续优化。创新打造“司法民情日记”工作机制,“线上+线下”收集民意、回应诉求、改进工作、提升质效。
(二)深入推进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立案规范化提升,压实各审判条线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通报。全方位强化执行力度,加强终本结案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定期梳理公示、案款专项审计等措施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
(三)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聚焦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集中发力服判息诉工作优化和信访积案清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传递司法温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专项行动,与市工商联共同举办“亲清直通车·法护民企”恳谈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联合市贸促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成立涉外调解专业共享法庭,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全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围绕全面提升绍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目标,构建司法协同三大机制,突出“千年古城”“江南水城”两大司法保护重点,着力打造六大环境资源保护共享法庭,实质性运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修复执行和法治宣传,有力护航美丽绍兴建设。
(三)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坚持一案三查,密切协作配合,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案件进行“回头看”。
三、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施策多元解纷。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市人民法庭和镇街综治中心实行“双向派驻”机制,村社共享法庭和村社综治工作室深度融合,形成县级、镇街、村社三级联动推进基层治理。推动成立全市首批“村社书记解纷团”,切实提升基层解纷能力和依法治村水平。强化行业源头治理,与市人社局、妇联、金融机构等联合治理类型化纠纷,推动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家庭婚姻等纠纷事项有效化解。
(二)全域推进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因地制宜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固强补弱、创新发展,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开设“人民法庭·新枫景”宣传专栏,多篇报道受到《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省高院官微转载,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创枫”氛围。
(三)创新打造绍兴品牌。在诉讼服务、破产审判、家事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深度融入“枫桥经验”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全力打造更多彰显“枫桥经验”新内涵、具有绍兴辨识度的标志性品牌。
四、关于“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当事人“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完善前端引导、中端分流、末端督促的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减少案件流转过程中的“程序空转”。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深化无差别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利用“示范判决+诉讼调解”一揽子化解类案纠纷,有效减少案件增量。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持续深化三级联动、终本出清、拒执打击、执前督促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执转破”机制,有效帮助困境企业“解困重生”。
(二)积极参与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积极参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和推广工作。升级“执行一件事”和“破产一件事”,牵头研发版权AI智审、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并在全国推广试用。制定方案推广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强与职能部门共享涉案财物处置、财产性判项等数据信息。
(三)深化落实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强化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建立“一人一册”年轻干部成长手册工作机制,制定关心鼓励首批法官助理到基层入额相关举措,下派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锻炼,开展法官助理“一对一”谈心谈话,推动员额逐级遴选。
五、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欠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结合近年来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规则》,不断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健全“马上就办”的督办响应机制、“真抓实干”的闭环管理机制、“事必有复”的报告通报制度,对院党组会决定事项等重要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严格实行日常督办提醒和双月报告制度。
(三)破解审执薄弱环节。聚焦服判息诉工作优化提升,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年度目标,出台实施方案和13项具体举措,上诉率实现逐月优化。完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深化审委会职能作用,增强院庭长监管力度,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分析研判全市法院政治生态,强化压力传导。组织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二)从实推进队伍作风建设。落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八大行动”,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审务督查,督促问题整改。
(三)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会议频次数量、规模规格,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各类会议同比减少13.33%。加强采购项目审核,切实发挥院采购委员会职能作用,从严从紧审核项目实施。
七、关于“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各党支部换届工作和支委补改选工作,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
(二)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夯实专家法官队伍储备,专题研究分析审判业务专家和高层次后备人才储备情况,启动全市法院第四届审判业务专家和高层次后备人才评选活动。强化选人用人工作,坚持“三看”“三破”“三到”原则选任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组织开展政治家访、廉政家访,开展干警心理体检,将组织关怀和日常监督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
(三)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分档拉开差距,推动落实司法雇员待遇要求。注重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聘用制人员综合培训,举办书记员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
(四)强化法官协会监管。完善市法官协会组织建设,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完成理事增补、备案登记。会同市女检察官协会、市警察协会、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组织“绍兴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辩论赛”,推动开展常态化法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八、关于“项目招标领域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项目采购机制,建立招标代理抽签机制,梳理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和流程。
(二)规范流程管理。加强合同签订管理,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
九、关于“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抓制度规范化执行,严格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工会经费支出审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学习。
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抓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二是突出持续深入抓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巩固提高,及时检查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提炼整改中好做法好经验。四是突出业务融合抓整改。切实把持续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工程,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努力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坚定不移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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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