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4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落实举措,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推动整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进度汇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逐一“对症施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三是细化整改方案。及时出台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以及整改具体措施。四是推动整改落实。制订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常态化督促整改,做到闭环管理、逐项落实。整改中,提醒谈话6人,制定完善制度9项。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对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主题沙龙,开展重点案件逮捕权适用问题核查等“四大检察”业务质效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修订出台加强刑事案件指导规定,加强对基层院办案指导工作。
(二)优化高质效办案理念。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三个管理”等最新要求,提出更好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检察自身改革的具体举措。专题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完善业务质效研判会商机制,落实案件评查检查。
(三)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跟踪督办长期未结案件,加强办案时长管理。部署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完善案件质量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二、关于“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全面发展。建立防范和打击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联动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质效,部署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专项行动,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组织典型案件评选学习、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
(二)提高一体履职、融合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院的领导监督,健全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机制,强化重大敏感案件督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加强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聚焦智能化提升监督线索发现效能,完成检察大模型能力升级并在全省推广。
(三)增强检察监督刚性。进一步规范检察侦查线索管理、调查核实、立案等办案程序,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事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研发刑事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检察建议制发、回复情况的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检察护企落实落细。持续更新“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平台,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推动综合履职。开展涉企刑事案件违法“查扣冻”专项监督行动,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二)检察工作助推社会治理。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案件规范受理流转工作,创建检察建议综合智能管理平台,制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完成基层检察室职能调整。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纳入“五张责任清单”。持续加强对基层院及“一把手”、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开展两级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规定。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方案,完成机关纪委职能职责调整。组织集中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大正风肃纪检查力度。
(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学习传达“三个规定”最新要求,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提升行动,印发警示案例集。
五、关于“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办案领域风险管控。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加强对捕诉案件办案流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点办案环节审批管理。完成一体化监管数字平台建设,提升办案质效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开展赃物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刑事案件涉案物品登记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对基层院相关保管处置工作进行督导。
(三)规范招投标程序。规范信息化项目采购,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六、关于“纪律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开展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加强正风肃纪检查,加强干警职工的请销假、因私出国(境)审批,规范房屋使用管理。
(二)狠抓司法作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市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活动。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检察实际开展讨论,有力有效推进“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
(二)攻坚克难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检察官助理到基层入额工作,完善检察人员工作评估激励,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压实司法办案责任。落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八大行动”,组织开展“淬炼素能、先锋领跑”、“强基固本、赋能蓄势”等活动。
(三)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有关议事程序,规范做好“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采购委员会规程,规范大额资金使用。
八、关于“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不够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统筹谋划。及时启动中层选任程序及检委会委员增补工作,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备,调整驻所检察人员配置,提升派驻检察整体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信件管理专门巡回检察、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制度。加强人事干部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预审、职数审批及会前报告等工作。
(三)优化队伍结构。用好编制职数,精准引进人才,持续推动年轻干部实践锻炼、轮岗交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基层镇街等学习,组织开展“四大检察”等领域岗位练兵活动。
九、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对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总结评定、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员培训等纳入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建立完善检查指导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围绕执法司法等典型问题,开展“难题清仓,机制破局”行动,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认领问题难题,深入推进整改。
下一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助推绍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责任落实推动检察履职。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和需要持续推进的紧盯不放。同时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三是聚焦成果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政治定位,更加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更加聚焦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更加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深刻把握“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5-88586163;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电子邮箱:sxjcy0123@163.com。
中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