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8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谨负责、积极主动推进各项整改举措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进度的督查督导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做好对接沟通、上传下达等工作,形成不折不扣抓整改的工作氛围。二是全力推动整改。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认真部署推动巡察整改事项;建立定期会商汇报机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会议7次,研究剖析反馈问题反映出来的漏洞、不足,逐条逐项梳理反馈的4方面30个具体问题,研究形成95条整改措施,并以“四张清单”为抓手,有力推进整改;9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自学重要论述,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对照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局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多次听取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领办整改11个重点问题,以上率下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班子成员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做好巡察整改责任交接,6位班子成员在职务变化或分工调整后完成责任交接。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5人,批评教育8人;新制定制度33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持续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开展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工作,印发实施《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集体学”,常态组织“周一夜学”、“生态环境大讲堂”等学习活动。
(二)深入践行生态价值转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覆盖培训。加强EOD项目谋划储备,上虞区水韵“青春之城”EOD项目成功入选国家EOD项目库。全面总结提炼生物多样性保护亮点做法,成功入选第二届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三)认真贯彻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绍兴作出“用环境方法处理生活垃圾,变废为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举一反三落实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着力推动重要指示批示高质高效贯彻落地。
二、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持久战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绍兴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2024—2025年)》,实施以“1865”为核心的闭环工作体系。实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8+1”专项行动,印发《绍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治气能力,2024年我市PM2.5年浓度29.9微克/立方米。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地表水断面水质,开展全市入河排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排查,印发实施《绍兴市曹娥江和浦阳江流域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方案(2024—2025年)》,2024年度曹娥江大闸闸前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水源持续保持稳定达标。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绍兴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规程(修订)》,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监测。2024年度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三、关于“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生态环境满意度。建立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反馈意见建议闭环整改机制,开展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模拟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讲好美丽绍兴建设实践故事。绍兴市实现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四连升”。
(二)聚焦央督信访件整改。全力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明确市级销号标准和流程,实行局领导包件督导,动态统计、实时更新销号进展情况,及时督办提醒。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率达92.4%。
(三)聚焦噪声扰民处理率。强化噪声污染纠纷矛盾排查,加大噪声信访投诉调处办理力度,2024年度噪声信访投诉办结率100%。依法查处噪声污染违法案件6件。推动“宁静小区”建设,超额完成2024年“宁静小区”创建和验收工作。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局党组会专题审议“五张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开展市局对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重点对分局“一把手”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二)全面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监管领域利益冲突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持续加大清廉生态环保建设工作力度。常态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情会商,梳理形成全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分领域制定廉洁从业规范,严格落实廉政制度,畅通投诉渠道。
五、关于“执法监管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利剑护蓝”、综合执法月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度立案1083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77件,移送公安部门17件。
(二)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持续提升年”活动。稳妥推进重点领域监管问题调处,坚决杜绝“一刀切”,强化日常监督,全覆盖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
(三)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出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年轻干部全员执法工作方案》,发布学法用法计划,推行全员“学法+执法”,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力量梯队建设。不断优化执法装备和监管系统,探索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六、关于“招标采购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招标采购制度管理。印发实施《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标书联审和合同联审制度,严格落实招标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履约评价管理。
(二)加大招标采购问题排查。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问题排查整治,通过全覆盖自查、按比例抽查、监督抽查等方式,严防严查项目违规情况。
(三)强化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责,不定期现场抽查开标情况。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七、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金管理。推进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完成提前批省拨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制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同步开展财务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解读。
(二)规范资产管理。完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出借审批,做好资产调配工作。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局党组专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结构。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切实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八、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亮晒督考提升工作实绩。强化美丽建设统筹协调作用,高规格召开美丽绍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美丽绍兴建设推进大会。对标对表“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工作要求,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暨全市系统半年度工作推进会,全面研究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全局重点工作进度亮晒、短板预警等制度,定期调度提升质效。
(二)严格规范开展议事决策。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实行“每会记录必审”,定期调度跟进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三)压实责任严肃落实整改。精心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成员认真开展自学,会上全面开展检视剖析,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作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以整改落实“四张清单”形式,抓实抓细整改责任。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局党组会常态化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研究形成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清新源”党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规范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狠抓制度执行,提升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参与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和学习记录检查,督促指导监测中心支部持续完善组织生活规范。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建立处室(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处室(单位)内部轮岗交流。实行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制,2024年录用的5名年轻干部“一对一”实行“传帮带”。选派15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全市治气攻坚,6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驻企、驻社及挂职锻炼工作。
(二)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心2家事业单位班子组建、分管领导确定及现有人员划转等事宜。依据新批复的专技岗位设置方案,做好调动划转的19名同志岗位聘任工作。
十一、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研究脱钩工作。加强工作对接,制定脱钩计划与实施方案,结合国有企业改制,稳妥、合规、及时推进工作进程。
(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心工作组设置方案,并有序推进人员清退工作,退回执法队编制1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3人。
(三)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借用管理制度。制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借用管理办法》,重新梳理现有借用人员情况,对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人员,已发文明确并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努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从完善制度和强化整改上加快推进,在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下足功夫,着眼规范化建设,坚决抓好刚性执行。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有力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巡察促工作,以工作促改进”,把巡察整改与班子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绍兴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5134334;邮政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huanbaoju0575@163.com。
中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