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诸暨市纪委监委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 诸暨市委巡察组向商贸城建管委等6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 |||||
|
|
|||||
|
|||||
|
2024年12月,十七届市委部署开展第九轮巡察,对商贸城建管委等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经市委同意,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各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分管(责任)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在向商贸城建管委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商贸城建管委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推动商贸城转型发展还需加码,风险隐患化解处置不够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深抓实不足,服务采购(工程)项目管控不严,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工委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在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市供销合作总社统筹谋划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不够深入,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为农服务体系尚有不足。“一乡一品”、农业品牌、社有资产盘活等重点工作落实仍存在一定短板,日常监督、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建设等还存在短板。 在向市信访局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市信访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履行信访工作核心职能作用不够到位。工作作风欠扎实,内控管理意识不到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上轮巡察整改长效巩固不到位。 在向高湖建管办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高湖建管办推进高湖规划编制落地不够快,湖区面貌与市“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有差距,融资保障不够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短板。 在向市委政法委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市委政法委打造全国性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先行地、理论创新策源地和创新成果交流传播主阵地仍有差距,推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还不够有力有效。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办落实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推动政法领域重点工作落地不够扎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还有差距,推动作风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有力。 在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履行职责使命与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服务保障水平与干部群众期盼仍有落差。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抓牢抓好平安稳定不够有力,重点业务管理有短板,内控管理意识不够强,财务制度执行有偏差。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选人用人统筹谋划深度不够,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要把严的基调贯彻始终,被巡察单位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要适当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处理。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