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2024)

发布日期:2024-09-26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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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9家单位,确定了9个专项治理项目。现将集中开展的专项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工作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工作目标:坚持以生为本,全面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强制摊派的社会性事务;规范审批,严控各类非教育教学性活动进校园;有效压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数量;进一步精减“指尖上的APP”数量,有效杜绝强制使用、过度留痕、随意考核排名等增加师生负担的问题。切实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012543

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公安局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反诈专门队伍建设,市级预警劝阻、研判攻坚、专业宣防等队伍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面提升综合治理实效,本地涉诈重点人员劝返率高于绍兴市平均水平;全面强化电诈打防措施,全年电诈警情处置、预警劝阻工作质量高于绍兴市平均水平,全年电诈发案数、损失数、重大案件发案数、破案数、打处数、追赃挽损数实现“三降三升”目标。完成专题式反诈宣讲5000场次以上,发放宣传物料、画册、展板等累计超50万份,提升宣传精准性。

监督举报电话:0575-96110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民政局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基层样板。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占比达到90%以上,创成镇街“乐龄中心”10家以上,长效运行机制建立与老年人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017247

工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人力社保局

工作目标:推动实现工伤业务链条全流程网上办理,完善内控业务规则,强化风险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阻断。采用督办、审计、飞行检查等方式,筑牢“技防+人防”的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防范化解工伤保险管理风险隐患,促进工伤保险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113763

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工作目标: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以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突出的噪声投诉件为重点,继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厘清噪声污染防治职责,优化投诉处理途径。建设2个以上宁静小区,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增强市民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014492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建设局

工作目标:依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中的各自职责,督促履行相关义务;在开展全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及公示公开与监督机制;建立“晒服务、晒收益、晒信用”的“三晒”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建立统一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共有收益的收支、保值增值以及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使用的监管;加强巡查力度,促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265525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90%以上建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评价标准,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标准,3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服务能力评价标准。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255063

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诸暨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网络直播营销环境更加清朗,培育指导省级“绿色直播间”4家,新增直播相关企业40家;迭代升级“直播电商数字化治理平台”,网络直播监管效能更加优化,网络直播消费环境更加放心,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核查处置率100%;开展各类直播电商人才培训100人次,培育“新秀电商主播”7名。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011816

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专项治理(自选项目)

牵头单位: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农村宅基地指标分配、审批管理、批后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资格审查及审批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审批供地服务时效,完善批后监管制度体系,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乡(街道)等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驻村干部、村干部等监管主体力量,严控新发违建,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

监督举报电话:0575-8759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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