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常委会组织原则
(一)市纪委常委会在市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常委会负责召集全会,向全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会闭会期间,主持市纪委日常工作。
(二)市纪委和市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不是市纪委常委的市监委委员应列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并可以发表意见,有权处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市纪委常委包括未担任市监委领导职务的常委,有权处理分管部门的监察工作。
(三)市纪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常委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独立负责,但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常委会的集体决定。常委会讨论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四)常委会会议在对重要问题或事项表决时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的,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必要可表决作出决定。
(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每位常委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常委会复议。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常委会会议决定相违反的言行。
(六)书记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各常委工作。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常委监督;常委应支持书记工作,接受书记对分管工作的检查、督促,自觉维护常委会的团结。常委会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除决定可以向外通报的以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常委会会议的内容。
二、常委会事规则
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临时召开。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2.审议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决定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及其它重要材料;讨论通过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重大事项办理意见;讨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监察办,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
3.确定市纪委全会议题,审定常委会向全会工作报告,对全会决定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组织实施全会的决议、决定。
4.研究部署市纪委市监委工作方针、实施意见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制订重要制度。
5.讨论审核需经市委审批的案件;讨论决定和处理由市纪委市监委直接立案或下级机关立案的有关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处理和通报重大典型案件。
6.听取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资金开支事项。
7.讨论审核镇乡(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的配备;讨论决定委机关干部任免事项;研究决定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8.其他需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宜。
(二)出席范围
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市监委委员。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可邀请有关同志列席。
(三)工作程序
1.常委会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常委出席;讨论干部人事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出席。
2.常委会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职能室需提交常委会讨论的事项须在每月10日前提出,经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核后报书记审定。除特殊情况外,不讨论临时提出的议题。
3.职能室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材料应准备充分,分管常委、副书记要认真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材料,一般不提交常委会讨论。
4.常委会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前一至二天送达与会人员审阅。应参加会议的常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要事先告知办公室,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
5.常委会会议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主办室先汇报方案或建议,分管常委、副书记阐明意见。每位与会人员都要各抒己见,力求提高会议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
6.经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分管常委应组织督促职能室抓紧办理,并把情况及时向书记或分管副书记汇报。会议通过的决定或文件,宜公开的,经书记或分管副书记批准后公开。
7.常委会会议后,由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书记批准后存档。
三、常委会日常文件审批制度
(一)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应经常委会集体讨论审阅通过,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二)以市纪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单项性工作文件,经副书记审核,由书记审定签发或委托副书记签发。
(三)经常委会决定的干部任免、提名推荐干部的文件,由书记签发。
(四)市纪委各室以市纪委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件、信函由办公室核稿,分管副书记签发。
(五)市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有关任务,由书记批示贯彻执行,并送副书记和常委阅办。
四、常委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树立创新务实、开拓进取、敢于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定地、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多做实事,讲求实效。
(三)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摸索新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四)维护班子团结,协作共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同干部谈心交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言行一致,公道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