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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3 信息来源:中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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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中心党组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形成了态度坚决、行动有力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启动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带头研究措施,督促推进落实。中心党组班子经常性地研究部署整改事项,落实整改分工、掌握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三是狠抓工作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党组班子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制定整改举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坚持从严要求、举一反三,对于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把建立健全和改进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2人;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7项;清退违规资金0.325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一是修订印发《中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常态化。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11个方面学习重点内容,并制定全年12个专题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

(二)注重学用结合。一是制定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易炼红调研机关事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明确相关落实措施。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并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广泛交流,共征集书面交流材料14篇。

二、关于“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制定印发《绍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标准》,从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推动低碳生活、发挥垃圾分类示范作用、推进反食品浪费、推进节能改造六方面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及要求。二是专题研究2024至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相关工作,明确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各市场化主体参与公务用车保障的监管工作。三是制定并实施行政中心超市、干洗服务点考核标准。四是对2023年度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回头看”,并结合《浙江省机关事务保障运行条例》出台,谋定了下一阶段标准化建设重点与方向。

(二)加强资产规范管理。一是全面查阅巡察整改涉及房产的相关会计账簿资料、产权证信息,摸清相关房产产权、移交、使用等具体信息。二是根据全面摸排的情况,形成初步处置意见,提出拟解决措施,形成拟整改方案。三是根据房产不同情况,分别提出3类处置措施报相关部门前置审核。四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集中学习,重申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对部门名下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并完成资产清查报告。

(三)明确数字化建设目标。一是制定数智后勤管理平台(机关后勤三期)项目方案,并上报市大数据局。二是牵头整理统计2024年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及时上报。三是为确保大院年初网络维保正常有序,2024年“市行政中心建筑智能化、设备网网络安全及市机关后勤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分段采购方式。四是根据IRS系统线上应用数据,梳理出两项可停用系统,并成功下架。

(四)加强“公务餐”改革试点统筹指导。一是市本级及柯桥区、上虞区试点均已开通浙江省“公务餐”跨区支付云平台账号,可满足“其他方式完成支付”要求,并通过试点验收。二是市本级、柯桥区、上虞区现有用餐点张贴公务用餐“场所码”。三是根据省局最新要求,落实试点台账、数据整理上报工作,拓展非试点区县“公务餐”推广。

三、关于“争先创优和服务保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升争先创优意识和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开展网络安全、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人事制度、公文材料培训,组织“我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献一策”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理论研究。二是创新推出服务项目,满足多样化需求,同时依据就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数量,做到精细又节约。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要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同时系统梳理当前5家生产、运维厂商的保密协议和安全承诺书,完成查漏补缺。四是根据IRS系统线上应用数据,梳理出两项可停用系统,发起注销下架流程,现已成功下架。

五、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以及主要任务。二是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会上并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四是召开“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暨政治生态建设会商会,“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会同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生态会商。

(二)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一是深刻检视剖析,将“一岗双责”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出台《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谈心谈话制度》,完善谈心谈话相关要求,并开展相关谈心谈话工作。三是制定并印发《2024年廉洁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防控措施、检查路径、风险等级和相关责任人等。四是召开“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暨政治生态会商会,“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会同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生态会商。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立项监督计划》,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管理、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2个立项项目具体措施,并抓好项目计划实施的推进落实。二是制定《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并会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质效。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已听取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并对分管处室和重点单位、关键岗位检查共4次,确保责任落到底、全覆盖。

六、关于“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二是制定出台《2024年绍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绍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标准》,并联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全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有关活动的通知》。三是制作全年标准化菜单,并按照标准化菜单预算食材采购成本,比对分析,杜绝超量采购,减少浪费,逐步降低成本。四是利用日常食材中的边角料,单独做成卤味小菜,提高食材的利用率。在食堂门口和取餐处摆放“节约粮食 反对浪费”的宣传标语。五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用水用电浪费现象;每月召开碰头会对用水用电量进行分析判断,修复漏点遏制浪费。六是南广场地下室A、B区现有荧光灯照明更换成LED节能灯照明;大院各楼层盥洗室龙头的出水角阀适度关小,更换水龙头的起泡器增加出水压力;增加大院办公楼公共走道照明感应开关,尽可能采用感应控制楼道灯;积极配合电力部门落实好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作。七是推行低成本节能管理,对食堂楼自动扶梯实行专人负责,实行就餐时间开启运行,非就餐时间关闭运行。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一是专题研究行政中心绿地养护考核办法,并结合行政中心绿地养护实际情况,对行政中心绿地养护考核细则进行修改优化。二是对安保保洁、维修、会务、食堂外包服务的考核办法具体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三是每月召开专题考核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提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开展全市机关事务系统2024年度调研课题征集活动,共收到各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报送调研课题27个。二是对征集到的调研课题进行了审核,未发现与实际工作相脱离的情况。三是制定出台《绍兴市机关事务系统2024年度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工作要求、调研内容及调研课题等。

(三)严肃纪律规矩。一是对《绍兴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至今的公杂费报销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退回违规报销的公杂费。二是修订完善《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派车不再报销公杂费。三是制定出台《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工作要求。四是下发《关于开展制度学习活动的通知》,部署落实相关学习工作。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八、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采购项目需求管理。一是对相关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二是修订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工作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三是根据财政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四是召开采购业务及合同管理培训会,讲解最新采购政策,强调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以及采购资料归档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规范。

(二)严格项目验收程序。一是严格执行《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履约支付须填报《经费使用申请表》。二是制定完成《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验收单》,验收单包含了验收责任单位、项目具体情况、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人以及验收意见等要素。三是制定出台《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四是召开采购业务及合同管理培训会,重点对履约验收等工作要求进行讲解强调。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三)加强采购项目资料管理。一是对2022年以来采购项目资料开展全面摸排。二是明确采购资料归档责任主体,工作流程以及采购文件内容,项目资料归档之前,填报《政府采购资料移交复核表》,经移交方、接收方复核确认,确保资料规范、齐全、清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合同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一是根据《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大合同审查制度》,以中心及下属单位名义签订3万元以上的合同(重大)时,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表。二是加强事后督查检查,对中心备案合同进行检查。三是对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以来的合同开展抽查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二)提升项目管理专业水平。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使相关人员了解、熟悉、掌握国家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二是对相关项目招标、实施、结算审计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复盘,形成复盘情况报告。三是重新制定并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合同、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管理、验收、审计、移交、代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理清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十、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一是修订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增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要求。二是修订印发《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增加了议事原则、仪式纪律,明确了保密等要求。三是修订印发《中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四是下发《关于开展制度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充分利用“周一夜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完善的制度文件。

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组织党内制度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支部班子的思想认识。二是深化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十个有”要求,推动“三会一课”提质增效,巡察整改以来,机关支部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三是落实上党课制度,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四是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落细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召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查摆问题等,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进团结,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联系支部的上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一是召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规程》等文件,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并对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等登记要素进行再明确,确保记录本登记准确。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4年组织生活记录本登记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未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长远谋划。一是结合下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市编办拟通过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考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通过干部制度性交流,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打造敢为善为图强争先干部队伍助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强政治建设、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实践锻炼、实施正向激励等方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在落实干部制度性交流和实践锻炼基础上,派出专职驻村指导员和驻企服务员,为优秀年轻干部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成长空间。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一是根据修订后的《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和《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结合2024年度迄今为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任免文件严格以党组名义下文。二是组织中心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对负责管理的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对发现的档案目录不全、未按规定整理、缺少盖章签字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

十三、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个别问题的整改力度。一是召开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交流会,集中学习资产管理政策制度、配置标准、处置程序等重点、难点内容。二是针对巡察整改涉及的房产,切实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查阅相关会计账簿资料、产权证信息,基本摸清房产产权、移交、使用等具体信息并提出拟处置方案。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房产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对部门名下房产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及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置工作。

下一步,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要管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要把巩固整改成效与促进机关事务工作提质增效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行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进机关事务事业发展。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提供更优服务更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5200169;邮政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8号楼517室;电子邮箱:827650882@qq.com。

中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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