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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3 信息来源:中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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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更好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一体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从严从细抓好整改工作。一是专题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情况通报会和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春节前,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检视查摆问题和开展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前后共计修改6稿,吸收意见建议33条次,梳理明确整改措施127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对账销号管理。三是严肃抓好整改,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具体抓、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部署落实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共召开专题通报会2次、党委会议5次、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有关议题23个,工作例会、专项部署推进会等各类会议逢会必强调巡察整改工作。期间,主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梳理研究、检查督办,严谨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整改完成情况审核报送。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2人,制定修订制度16项,挽回经济损失4.37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相关职责,集中组织学习总书记对近年几起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集中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学习。

(二)坚持防患于未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实施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护盘”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印染行业“固本提质”攻坚整治,加强岁末年初重点时段污水池清理作业企业摸排,培育组建专业污水池清淤队伍。组织全市印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对涉印染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开展“小班化”现场上门培训。开展危化品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危化品重点地区《化工企业安全飞检制度》,制定落实“五防”工作机制,推动涉高危工艺非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有序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

(三)压紧压实防灾减灾责任。制定出台局内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并配套制定操作手册。加强《绍兴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学习宣贯,与市财政局沟通明确《办法》落实方式并制定明确救助资金申请使用工作局内部责任清单,确保灾时保障到位,做到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深系统谋划。发挥好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谋作用,及时做好工作汇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市领导均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出台《绍兴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双月现场会”,深化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改革。

(二)强化部署落实。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梳理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事项200余项。对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中“加强安全风险规划控制”的3项整治任务执行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出台《绍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抓好行动推进情况考核评价,按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综合督查并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下发通报。

(三)加强隐患整治。加大危化领域问题隐患排查力度,按照“县级检查+市级抽查”模式开展企业检查,发现问题均第一时间交办并落实整改。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督促企业将研判的安全风险及时录入大数据平台,市县不定期抽查,举一反三推动闭环整改。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三、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39方面68条举措,成立基层应消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局领导包片联系制度,统筹推动基层应消体系提能升级。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责任区县按要求配齐乡镇人员力量,其他地区对照自查自纠。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基层镇街开展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同步督促县乡两级参照有关办法规定落实队伍职业保障。今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次公开征招专职消防救援员补充站点队伍力量。

(二)补齐应急能力短板。编制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同步指导各化工企业完善《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手册》、落实人员装备配置、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应急能力建设作为许可发证前置条件。开展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集中拉练,结合工伤预防能力培训,组织三类人员开展事故与应急处置年度实训。加强社会救援队伍监管,印发《绍兴市社会应急力量跨区域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对未经批准自行参加抢险的救援队伍进行约谈警示、考核扣分。

(三)加强数字化建设。完成现有大中型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上线部署市级矿山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平台。做好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使用培训和系统维护,出台《绍兴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办法》,做好“141”基层应急消防应用嵌入和视频资源池汇聚接入。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压力传导,印发《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负面清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研读《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学习《榜样》先进个人事迹,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动真碰硬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厘清界定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联合行业部门对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指导检查和驻点督查。深化执行《绍兴市安全生产约谈暂行办法》,明确压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深化调查研究。针对印染行业等传统领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局党委和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民生生活会进行专题剖析,局主要领导牵头领办形成《绍兴市印染企业污水池安全风险分析及措施应对》调研报告。加大印染行业攻坚治理,落实污水池(罐)拆除打孔,污水处理区域物理隔离,视频监控、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安装等措施,在柯桥区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试点。针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梳理形成《落实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调研报告、制定《绍兴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南》、修订《绍兴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三)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对应急装备逐一清查盘点,做好建档设库。明确应急救援装备库管理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已委托厂家和第三方技术人员对部分装备进行测试使用。出台《绍兴市市级应急救援共享装备库管理办法》、制定《2024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落实装备日常运维和常态化拉练使用。分管领导对巡察指出的无人机管理不到位问题负有责任的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修订《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就值班期间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置流转程序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对巡察反馈的3起举报信息已督促属地核查,确保处置闭环到位。针对“矿山信访举报反映处置不够及时有效”问题,梳理形成查处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对举报反映处置不够及时有效负有责任的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涉及矿山领域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访举报问题处置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举报交办机制。

六、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跟进监督。对巡察指出的部分合同项目提前支付和履行延期情况进行核查,及时补签协议,形成说明材料。全面自查2020年以来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支付履约情况,及时剖析整改。

(二)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对巡察指出的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梳理形成自查说明。分管领导已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不到位负有责任的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举一反三对上轮巡察以来涉履约保证金项目进行全面查改,同步加强合同重要条款信息互通用于核验支付和备查。

(三)强化合同履行监管。对局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解约问题进行核查,梳理形成复盘报告,同时整理相关证据资料,联系法律顾问开展咨询,防范诉讼风险。修订印发《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合同签订专题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合同签约履约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对巡察指出的宣传合作和数字化平台建设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开展核查,梳理形成说明材料。对截至巡察结束尚在执行的项目合同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并进行情况说明。加强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重点就合同审查主要内容、合同主体和订立方面涉及的风险点等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辅导培训。

七、关于“内部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用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性会议审批和备案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线上审批、登记备案。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问题系统自查自纠,对有关业务经办人进行培训,提升差旅费报销及时性、完整性、合规性。

(二)严格执行专家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劳务费管理的通知》执行专家使用费用标准,严把费用报销、信息审查关。结合专家年度使用情况,分析形成《2023年度专家使用情况报告》,针对短板问题修订出台《绍兴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专家履职水平。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三)严审补贴发放。及时清退追回巡察和自查发现的重复领取的补贴。修订《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调班备案要求,作为值班加班费用发放依据。印发《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相关经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考费、加班夜餐补助、应急管理值班补贴等相关费用审批支付程序,做到公示公开。

八、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对2020—2021年财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新修订的《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督促财务在支付过程中加强审核,保证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及时、规范。召开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对照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范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二)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议事规则和会议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行为程序。对巡察反馈的党委研究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新昌县经开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矿山安全问题”形成落实安全监管情况说明;关于“卫星通信系统设备报废事项”,2022年3月已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熔毁和拆除收购。

(三)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调整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舆情应对管理专题学习,将舆情监测纳入局应急值班工作职责,结合值班业务同步进行培训。出台《绍兴市应急管理系统网络舆情处置沟通工作机制》,召开绍兴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和舆论宣传引导能力。

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谋划部署。抓好制度学习落实,召开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组织党务干部和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到专职副书记按规定列席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工作研究,局党委会专题听取审议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报告,部署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局党委多次研究支部换届选举、支部星级评定等工作。

(二)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将党日活动开展、组织和参与情况纳入支部考核内容。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有关内容,督促各支部年初统一制定年度活动计划表,在局走廊设置宣传栏,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

(三)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相关意见,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成新一届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强配优党务干部。按要求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党务知识学习测试,以考促学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十、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做好内设机构调整。综合考量局机构改革以来职能运行情况和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重新梳理局原三定职责,优化调整内设处室设置并报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多次赴市委编办对接局内设机构调整事宜,经请示报批同意后按规定完成局内设机构调整。

(二)进一步激发下属事业单位活力。充分发挥局行政执法队监察执法作用,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分批次组织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大案要案办理。强化局应急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对全局工作支撑作用,加强应急宣传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定2024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建立新闻宣传约稿制度,聚焦全局重点工作每月发布宣传选题、组织报送典型做法事例,联合市总工会开展“百场安全培训进企业”活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加强考试培训机构验收监管,推进市属考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干部思想工作。加强关心关爱,安排心理健康专员负责全局干部日常心理关注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线上心理健康测评,发动职工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印发《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日常谈话、监督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年轻干部思想状况。继续做好师徒结对帮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青年说”活动,助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公开招录具有专业背景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关键岗位学习锻炼,补齐配强局干部队伍。

十一、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监管。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造册,切实摸清家底,同时加强局管仓库管理和库存物品日常养护。局党委书记已对巡察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已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十二、关于“持续整改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对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公车使用、加油卡使用情况开展自查。修订《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务车辆使用租用范围、审批流程、日常管理等要求,巡察整改以来,每月汇总公示公车使用情况,接受各方监督。多次同市机关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对接长租车审批事宜,积极落实整改。

十三、关于“有的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抓好经费列支使用,落实整改要求,退还在下属市危化品安全协会列支的两次交叉检查活动费用。市危化协会加强财务管理,任命1名财务监事专门负责审核监督协会相关财务支出,组织协会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排定2024年协会工作任务清单事项,配套给予年度经费预算保障,严格按制度落实财务报销要求,实行按级授权、分级审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二是持续推进整改。抓好问题“销号清零”,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过程中已新建和完善制度落地执行,实现管长远、治根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5168090;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应急管理局,312000;电子邮箱:zjsxajj@163.com。

中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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