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案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对站内物资进行盘点,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救助物资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已通过会商研讨等方式进行完善……”近日,在嵊州市救助站内,面对前来回访的嵊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对驻点监督整改情况进行一一介绍。 此前,嵊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深入市救助站开展驻点监督时发现,该站储备的军大衣存在账实不符问题,背后涉及该站站长张某违规分发军大衣并伪造证据等行为。深入核查后,第三纪检监察组将问题线索上报至该市纪委监委。最终,张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张某案暴露出的站内管理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第三纪检监察组及时向救助站下发问题反馈清单,指出内部制度规范、派遣人员管理等多方面10余个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 这是嵊州市纪委监委开展驻点监督,持续擦亮派驻“探头”的有益实践。今年以来,为有效解决综合派驻监督点多面广、力度渗透不足等问题,嵊州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回驻点”监督,即定期下沉至除驻在单位以外的其他监督单位,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嵌入式”监督方式,让派驻机构力量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原则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开展1次驻点监督,全年至少驻点监督4家单位。”据嵊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驻点监督采取全周期管理模式,每次监督前,派驻纪检监察组都会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和重点监督事项清单。过程中,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核实、查阅台账等方式,对驻点单位选人用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权力事项运行中的廉洁风险以及利益输送、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有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实现标本兼治。 不久前,针对驻点监督中发现的市水务集团某工程标后监管工作不到位、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市农机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收到建议书后,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农机有限公司制定《农机有限公司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公司架构和各个岗位管理职责;市水务集团给予该工程标后监管主要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并督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对照问题逐项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为放大驻点监督效应,该市纪委监委还着眼于被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点单位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加强内部监督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制度执行等方面,对市税务局、市教体局等单位提出相关意见10余条。 “驻点监督相当于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一次‘小考’。”嵊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发挥派驻机构力量,把督促问题整改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中,确保驻点监督见真章出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嵊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