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发现,市文旅集团下属投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某在绍兴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工程虽然存在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未收回期间相应利息的问题,但从支付动机、支付程序、支付后果影响和补救措施等方面符合容错的情形,同意市文旅集团容错免责申请,予以容错免责。”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议室内召开集体研判会议,会商研判我组首例容错免责案例。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是新时代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敢为善为 、图强争先的重要举措。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把容错纠错理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追责问责+容错纠错”并行,把准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等要素环节,依据事实、审慎辨别、稳慎容错,为国资国企干部职工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有力推动“两个担当”良性互动。 下步,我组将紧盯基层诉求,加强宣传引导和督查指导,细化容错情形处置,规范程序流程,加强跟踪评估,进一步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确保制度更好符合新时代激励干部担当需要,切实提升容错纠错制度的科学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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