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新横塘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李水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24-12-24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室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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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虞区纪委监委对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新横塘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李水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水祥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李水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上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水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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