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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做深预警提醒 强化"事前预防"

发布日期:2024-11-15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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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牵头召开履职风险报备专题会议,对该区道墟街道征迁农房确权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为该街道全力推进农房确权工作注入“强心剂”。

  这是上虞区做深做实预警提醒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以推动预警提醒机制化为抓手,联合区委组织部创新出台《绍兴市上虞区履职风险报备和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事后容错”向“事前预防”延伸,助力干部轻装上阵、敢为善为。

  “严有标准、宽有尺度”。《绍兴市上虞区履职风险报备和防控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事前报备、事中防控、事先关爱”的全流程容错纠错思路,将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重要政策、推进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解决复杂矛盾等过程中,可能出现失误错误、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可能面临信访举报、诬告陷害、负面舆情等风险的事项列入报备范围,细化具体情形,形成风险报备清单。并列出负面清单,明确违反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政绩观偏差等5类情形不予报备。

  “对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可能出现较大纪法风险的事项,我们鼓励以单位名义事先向组织报备并予以容错免责。同时专门组建履职风险研判小组,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公职律师等参与研判,会商后发送履职风险防控建议书,督促报备单位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确保精准防控风险。”该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悉,该区目前已审查重点事项10件。

  在该区道墟街道推进征迁农房确权工作的同时,上虞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片区协作等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户型分析过程中对违章建筑认定的相关风险事项,实时发出工作提醒2个,并督促整改到位。   

  “我们把报备事项列入履职监督重要内容,对实施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实时发出工作提醒。”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针对有关报备事项实时发出工作提醒8个。同时贯通“事前预防”与“事后容错”,对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的客观条件变化造成损失结果发生的干部予以容错纠错,今年以来该区已对9名干部容错减责。

  “我们通过事前风险报备让干部放下包袱、消除顾虑、积极大胆履职,主动破题解难,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积极信号。”上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履职风险报备和防控机制,同时进一步打好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容错纠错等系列“组合拳”,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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