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绍兴市委批准,绍兴市纪委监委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孙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践踏纪法和道德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有偿陪侍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破坏司法公信力;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审理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绍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浩开除党籍处分;由绍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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