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嵊州市长乐一村原党支部书记钱雨席、村委会原主任钱仁宏、村监会原主任周水华、村委钱小平在征用土地过程中,违反议事规则,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就对政策处理费予以发放,并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2022年12月,钱雨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2月,钱仁宏、周水华、钱小平受到通报批评的责任追究。
2019年底起,长乐镇老开元桥开始重建,桥头延伸路段两侧拓宽需要征用土地。长乐镇人民政府决定由长乐一村负责落实征地工作,并拨付给长乐一村一笔51851元的政策处理费。经核实,路段左侧是长乐一村的集体土地,右侧是长乐一村六队二组的责任田。
2020年4月,为了分配51851元的政策处理费,钱雨席在未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任由村委钱小平伪造了一份“开元桥头道路加宽政策处理费发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确定25926元政策处理费归长乐一村村集体所有,25925元归长乐一村六队二组所有,并按照小组人口进行平均分配。钱雨席、钱仁宏、周水华等村干部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后,由村财务统一将政策处理费用发放给相应人员。 2022年8月,长乐一村村民周某认为长乐一村六队二组被征用的土地是自己承包的口粮田,25925元政策处理费应该全部归自己所有,故与村党组织发生纠纷,后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指出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经调查发现,周某反映会议记录造假情况属实。 2022年8月,长乐镇纪委监察办对长乐一村违反议事规则这一问题进行核实。同年10月,长乐一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该次政策处理费发放问题重新进行表决。2022年12月,钱雨席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2月,钱仁宏、周水华、钱小平受到通报批评的责任追究。 违纪党员反省: 钱雨席:作为村书记,我本应带头遵守“五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却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无视程序规定,对此我深刻反思和检讨。 钱仁宏:平常我对村务管理的有关纪律法规学习确实不多,在这次征地工作中认同了伪造会议记录的错误提议,说到底还是自己党纪法规意识淡薄,日后一定以此为戒。 周水华:在关乎群众利益的政策处理费发放事项中,我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责,引发群众不满,有愧于组织的信任。 钱小平:我作为这次征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不仅没有依规办事,反而带头伪造会议记录,导致了这样的后果,教训深刻。 执纪者说: 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些村级党组织为了图省事,无视民主决议的正规程序,反而通过虚构会议纪要,补签到会人员签名等“捷径”推动工作驶上“快速道”。殊不知,自以为的“小事情”却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终究会受到纪法严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党纪法规,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公开公正对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性,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