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璜山镇桥下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 黄国伟 “水大书记,我和联络站同志一起去过黄阿明家了。他自己原本就身体不好,这次母亲又生病住院,花费不小,家里确实困难。我们认为可以将他列入春节慰问名单。” “好的。上次讨论时资料不齐,国伟提出质疑是对的。好事要办好就必须要办实,‘应该没问题’的教训大家一定要吸取。” 1月18日,星期二,又到一周民情分析会时。会上,我向大家反馈了对村民老黄母亲住院费用的核实结果并提出建议。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赵水大言谈中提到的“应该没问题的教训”,说的是不久前,我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镇纪委提醒谈话处置的事。 去年10月,镇纪委监察办对全镇各村社开展了务工管理专项监督,督查中发现我们社区的一名干部在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违规领取务工补贴2000元。因违反“村社干部不得领取固定工资以外报酬补贴”的规定,当事人被责令全额退缴,并受到镇纪委诫勉谈话处置。而于2020年12月走马上任的我,因有200元违纪款项发生在我任内,也受到了镇纪委的提醒谈话处置。 在接到谈话通知时,感觉完全是被“牵连”的我,带着不小的情绪找上了镇纪委书记郭玉烨。“2000元违纪款项只有200元发生在我任职期间,况且在问题被发现后,我全力协助镇纪委监察办的调查,配合追回了多领的补贴。”内心忿忿不平的我越说越觉得委屈,认为工作尽心尽责的自己就不该受到这样的处理。 郭书记微笑着等我发完牢骚,在肯定我工作成绩的同时,和颜悦色地问我:“村社干部不能领取务工补贴的规定,在你岗前培训中我们就有讲过,你记得吧?审核中为什么没有发现,我们一起来复盘一下?” 顺着她的话,我的思绪被拉回到2020年的12月。那是我第一次审核务工补贴发放清单,看着文书递过来的材料,对该怎么审核有点手足无措。看出我的犹豫,站在边上的文书催促道:“你在这儿签个字就行,以前都是这样做的。”“那应该没问题。”本就有点紧张的我粗略看了下清单就草草签字。 现在回想,若当时我能摒弃“应该没有问题”的想法,梳理一下务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仔细核查清单,就不可能发现不了社区干部违规取酬的问题,那这次的谈话自然也不会落到我头上…… “郭书记,我……”认识到错误,我老脸一红,内心的窝火消失殆尽。见我垂头丧气,郭书记又赶忙安慰道:“谈话只是提醒你以后工作要更加严谨细致,凭‘应该没问题’干监督工作,是真的要出问题的。”听了她的话,我重重点了点头。 新年伊始,过去的教训和领悟,我一定会时刻牢记。听着两委干部提到的一项项村情民意,我认真做着笔记,接下来需要我们监察工作联络站关注和跟进监督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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