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批准,越城区监委对越城区科协原主席兼区科技局原副局长劳越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劳越嘉身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劳越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劳越嘉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劳越嘉,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民建会员。曾任绍兴市越城区环卫处建筑垃圾监管中心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越城区环卫处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家居商贸城管委会综合科副科长兼服务中心副主任、综治安监站站长,绍兴家居商贸城管委会综合科科长兼服务中心主任,越城区皋埠镇政府镇长助理(挂职),越城区蕺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越城区科技局副局长,越城区科协主席兼区科技局副局长。2022年11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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