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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1-24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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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驰而不息抓作风的强烈信号,新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县旅游集团下属东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真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时任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真军,违规收受某项目管理人员王某某所送两条香烟,合计1500元。2021年7月,赵真军受到诫勉处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2.县水利水电局下属东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石门一分站工作人员赵霞勇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4月,时任县东门水电站石门一分站发电车间主任赵霞勇,违规公款接待电站周边村民,合计费用2960元。2019年2月,赵霞勇将该笔接待费用在单位报销。2021年9月,赵霞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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