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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1-1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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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推动治“四风”树新风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全市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绍兴市交投集团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处员工金龙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7年,金龙在绍兴市交投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科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单位公章保管职责,违反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多次擅自将公章交由公司出纳吉某拿走使用,后吉某利用公章伪造银行对账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等资料挪用公款(已另案处理),时间跨度达三年。2021年12月,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越城区马山街道东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军在村级工程管理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东星村实施雨水管道、公厕改造工程,完工后已支付工程款。后经二次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工程款多付问题,共核减7.5万元,时任东星村党总支书记吴军在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方面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021年8月,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退缴至村委账户。

  3.柯桥区恒通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卫江公车私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柯桥恒通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卫江,先后三次公车私用到上海就医,油费720元由公司承担;2015年至2017年,董卫江先后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1年5月,董卫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4.诸暨市枫桥镇马岭村党总支委员何乾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枫桥镇马岭村文书何乾坤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9条,共计5100元。2021年4月,何乾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嵊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沈荣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沈荣华在担任嵊州市民政局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等职务期间,以节日慰问金、学习会议补助、燃油IC卡充值等形式向5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98880元,其本人实得7100元。2021年9月,沈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责令退赔

  6.新昌县七星街道九峰寺村支委委员张国忠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至2020年10月,时任九峰寺村会计张国忠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2016年度第三季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凭证遗失,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张国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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