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金融办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12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金融办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推进整改。办党组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类22个具体问题,制定56条具体整改措施,排出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有19个完成整改,还有3个继续整改中。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和“上市企业市值总量不大”问题。一是做多上市公司数量。2020年以来实现3家上市,1家过会,1家报创业板,3家报辅导。二是做强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资本运作,监测掌握区内上市公司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组织召开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加强交流推动。三是加大上市后备培育。大力走访摸排后备企业,2020年新增股份公司55家。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制管理。四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帮助。
2.针对“股改上市培训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多样化上市精准培训。2020年已组织开展上市相关活动5场次,承办、协办全国、全市相关会议2场次。二是组织企业“走进交易所”现场观摩。以企业上市挂牌为契机,组织企业参加上市仪式。通过“走进交易所”现场观摩,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增强上市信念。
3.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问题。一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020年已开展专场融资对接活动2次,2021年计划开展融资对接活动2次,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二是支持初创型科技人才企业增强融资能力。进一步发挥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等无形资产金融价值,加大抵质押融资信贷支持。三是鼓励和引导银行优化自身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能力,减少和缩短手续环节和办理时间。四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帮助。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
4.针对“不良率反弹压力较大”问题。一是加强困难企业、风险企业帮扶协调,努力降低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二是督促银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努力把不良率稳控在较低区间。三是积极化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5.针对“新增职能运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跟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正式出台,适时邀请上级监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二是加强对区内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在高管变更、股权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方面的服务指导。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
6.针对“金融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一是加强办内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二是对接市金融办,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议完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上“金融监管”板块的事项设置,争取尽快实现线上执法。目前该平台金融领域线上执法功能还未畅通。三是加强与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的对接联络,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
7.针对“外汇监管压力较大”问题。主动对接外汇主管部门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绍兴市中心支局)和公安经侦,深化工作联动,协助加强监管,并研商外汇监管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开展外汇管理政策等业务知识培训。
8.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小贷公司开展专项审计。二是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浙金管〔2020〕48号)等相关监管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该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办党组已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风险经常性分析研判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调整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按“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网上舆情引导与应对,建立网评员队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0.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已制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进一步严格把关,做好公务用车事前审批。三是按公务接待有关要求,做好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和完善财务支出报销资料。
11.针对“工会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按要求制订领用清单,完善签收手续。二是对工会支出开展了专项检查。
12.针对“财务入账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金融风险教育宣传月活动费用结算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按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把关审核,做到所需资料和手续完备。三是对未填写签订日期的合同,及时补充完整。四是对其他合同进行了自查,及时检查完善。同时,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进一步规范要素。
13.针对“专家评审费领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专家评审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梳理。二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转发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劳务费等支出管理的通知》(绍柯财行〔2021〕69号)等文件要求,按标准列支专家费用。
14.针对“无形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按财务制度规定将“小贷征信系统”计入无形资产,并按规定年限进行摊销,做好账务处理。
15.针对“项目实施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项目实施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规定和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强电子系统操作管理,严格落实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6.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相关条例规定学习。三是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17.针对“部分重大资金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就直接拨付”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说明情况。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办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帮助。
18.针对“存在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题后补等情况”问题。一是对“存在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题后补等情况”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已制订办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参会人员。三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存档管理。
19.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制订办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按照规定严格参会人员和会议记录人,按要求执行好回避制度。
20.针对“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2016年1月的中层干部选拔中,存在方案制定时间比审核同意时间早一天,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时间迟于发布考察预告时间,选任程序不够规范。二是已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严格选任程序。三是认真撰写考察报告,体现个性特征。
21.针对“编外人员等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按照要求做好编外人员实名制系统管理。二是加强派遣合同管理。三是做好编外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四是按要求落实人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和报账工作。
22.针对“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完善内部管理运行制度,已制订出台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遣制员工管理的意见和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对外出和请假人员做好分级审批,加强请销假管理。
下一步,区金融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深化巩固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无不宜公开事项)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