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12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在“三个聚焦”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区委政法委机关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集中力量推进整改。班子会议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类26个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
截至目前,经过认真扎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还需进一步重视”问题。
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②按要求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③开展“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法庭”、“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系列创建活动。④聚焦“枫桥经验”智慧化提升,加强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推动数字法治改革,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⑤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2.针对“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尚有不足”问题。
①召开班子会议,学习贯彻《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②认真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全面摸排化解各类涉疫涉稳问题。③认真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对相关单位“守小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较好。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3.针对“争创一流的意识仍需提升”问题。
①加强精准指导和暗访督查,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和镇街属地责任。②深入开展平安柯桥建设“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活动,指导督促各单位合力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争先进位,预计到3月底能够成功创建省“平安区”。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第①③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第②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①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工作。②按要求制订了年度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开展党员学习活动9次。③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学完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必修课程的干部进行了口头提醒。④认真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第②③④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第①任务计划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5.针对“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①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2次以上。②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有关职能单位,并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③组织召开全区无邪教创建现场推进会,扎实推进三级“关爱之家”建设、反邪防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第①③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第②项任务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
6.针对“推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柯桥建设仍有短板”问题。
①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市场等系列平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建设责任单位主观能动性,合力提升“平安三率”。②两次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和安全感调查,检验平安宣传成效。③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落实有力措施督促推进平安建设各专项行动。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7.针对“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①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5个配套规定,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②将学习《条例》及配套规定列入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组织政法各单位深入学习,并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全员覆盖、学有成效。③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派班子成员分赴公安分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国安局,列席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④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督促协调相关政法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8.针对“全科网格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
①加强全科网格日常考核,对上报事件实行日抽查、周通报、月排名,考核结果直接与专职网格员奖补挂钩。②加强网格员日常培训,有效提升网格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③提升群众爆料转案率。加大群众爆料宣传力度,发动群众通过手机终端报送民情民意、问题隐患,督促镇级综合信息指挥室及时流转处置群众爆料事件。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9.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①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区委区政府有关公务接待文件和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②2020年4月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费报销均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做到接待前办理审批手续,接待后附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财务资料报销。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0.针对“个别慰问多头支出”问题。
①相关同志已将慰问款退还。②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有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文件规定,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对工会经费支出严格审批把关,对不符合工会支出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1.针对“个别发票要素不全”问题。
①按要求补齐了相关发票要素。②加强办公室、工会委员会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发票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提高发票管理的业务能力。③重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2.关于“工程项目应招未招”问题。
①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②制定印发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项目和工作流程。③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学习,熟知相关知识,自觉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3.针对“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问题。
①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加强招标采购的有关要求中,增加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内容,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②在2021年委机关廉政风险摸排表中增加了“工程项目廉政风险摸排”的内容,着力防范工程项目的廉政风险。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4.针对“工程管理不严格”问题。
①2017年政法委办公楼维修工程的工程联系单已补全了工程变更金额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经办人的签字。②已与施工单位结清了会议室装修工程尾款。③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将《工程量变更联系单》以附件形式规定到制度中,《工程量变更联系单》中设置了“预计变更金额”栏目,作为工程量变更联系单的必备要素。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5.针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①已重新修订包括《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在内的制度汇编,并已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委务会议议事规则》。②针对请销假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已重新修订完善了《考勤请假制度》。③2020年4月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已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培训费的报销规程。④已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了工会换届。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6.针对“保密意识尚需要加强”问题。
①已调整了文书岗位,由办公室在编人员担任,并处理相关保密事务。②执行保密规定要求,调离政法委的原保密人员已补签了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③按要求调整了保密委员会成员。④邀请区保密局相关同志为全体干部开展保密纪律教育和保密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干部保密意识。⑤修订完善了委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7.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①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盘点,并已找回遗失固定资产。②2020年4月修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人的保管责任,要求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核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8.针对“主体责任尚需压实压紧”问题。
①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②2018年以后已妥善保管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台账。③完善谈心谈话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每人一本谈心谈话本,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妥善保管。④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计划中,明确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要结合岗位特点,体现个性内容,增强诺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19.针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
①加强党组织管理,认真学习相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熟练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和规范程序。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以来,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2020年12月21日,支部书记为全体干部上了党课;已将“支部书记上党课”列入2021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中。③高质量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都进行了对照剖析检查,并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20.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①严格执行党费一月一缴制度,每位党员每月主动缴纳党费。②每月在委机关工作群上进行党费缴纳提醒,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党费意识。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21.针对“个别议题应上会未上会”问题。
①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②2020年4月已对《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作了重新修订,对议事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20年以来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委机关财务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均由委务会议讨论决定。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22.针对“个别议题决策不够严肃”问题。
①2020年4月已对《委务会议议事规则》作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会议讨论的议题内容,凡重要事项、大额资金支出均需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提升议题决策的严肃性,并加强对委机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个别议题决策不够严肃”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23.针对“个别议题讨论未见班子成员表态记录”问题。
①修订的《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已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明确了参会人员发表意见的顺序、要求及记录规定等。②已严格执行《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议题提出、议题讨论和表决等程序,并落实专人进行规范记录。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召开委务会议4次,班子成员表态均按要求记录在案。
该项任务已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24.针对“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①加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工作业务,加深对职数核定等工作时间程序的了解。②重新制作相关任命文件,并将重新制作的任命文件放入当事人档案内。④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提醒。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25.针对“文书制作不够严谨”问题。
①加强对新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公示工作,提高文书制作水平,严格按照规定标明公示起止时间等内容。②经常性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进一步熟悉相关工作业务,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规范填写并上报各类材料。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2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①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②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③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积极向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区委政法委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3)着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领跑全市做标兵、竞跑全省作贡献”目标,积极谋划和推进平安柯桥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