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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关于市委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08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第巡察组的安排,柯桥区扶贫开发领域“推磨式”专项巡察组于202098日至925日,对柯桥区开展了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2021年115日,专项巡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方面23类31个具体问题。

柯桥区委区政府对扶贫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柯桥区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集中力量推进整改。整改小组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了84条具体整改措施,排出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3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收缴欠款69490元;新建或完善制度14项,并明确了以“第一种执纪形态”问责7人(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各1人;其中2人为区管干部)。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扶贫领域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柯桥区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于3月11日召开了联席会议。二是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分别利用党委(工委)中心组、工作例会、周一夜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上级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要求。三是区残联近年来把扶贫助残精神作为党组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通过工作例会、集中学习形式学习“两不愁三保障”精神。

2.关于“扶贫办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柯桥区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于3月11日召开了联席会议。二是区扶贫办组织了扶贫工作专项检查,牵头协调推进强村消薄基金,督促各镇(街道)、区扶贫工作成员单位学习上级扶贫工作精神。

3.关于“扶贫办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区扶贫办2月下旬已牵头开展一次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由扶贫领域9个主要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并邀请了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人员参与检查,对台帐资料不够完善、资金拨付不够及时、资金安排不够精准、日常管理不够细致、结对帮扶不够扎实、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4.关于“扶贫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扶贫办招录增加了一名专职干部。二是各镇(街道)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扶贫工作力量。三平水镇统筹解决扶贫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调整了平水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扶贫开发工作力量上的统筹配备。

5.关于“脱贫攻坚使命担当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拟订柯桥区新一轮强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对以南部山区为主的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进行重点扶持。二是实施异地物业购置,目前,共有5个镇(街道)26个村已购置异地物业并分批进行了财政补助。三是发展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业态,鼓励利用历史文化村落、历史古道、旅游景区等人文自然资源,推动村集体经济融入地域产业链条和一二三产业融合链条。

二、扶贫开发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6.关于“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平水镇已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及的农房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了相应管控措施。二是召开了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三是在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上,培训了关于农房系统排查录入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7.关于“农村安全饮用水全覆盖仍有遗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平水镇、区水务集团,已于1月底接通涉及农户的自来水,解决了安全用水问题。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遗漏或新增的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情况进行摸排。

8.关于“个别低边人员应退未退”问题的整改

华舍街道已组织人员对现有在册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农户逐一走访调查,核实家庭经济情况与人员变动,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区民政局于2020年12月份对全区在册困难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注销低保对象83人,2021年2月23日召开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会议,向各镇(街道)通报情况,强调工作人员要主动发现、靠前服务、精准救助。

9.关于“‘两项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残联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开展了自查,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提前对资金使用进行考虑和对接。二是区残联通知提醒各镇(街道)做好享受补贴残疾人的比对,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三是指导督促镇(街道)残联及时摸排、引导残疾人进行“两项补贴”网上申报。四是区残联、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强了联系协调,进一步精简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缩短时间,2021年3月初,已实施“一卡通”发放。

10.关于“发现困难家庭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区专题会议,通报巡察指出问题。区民政局开展在册困难对象季审,2月经省大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经镇(街道)核实后,注销低保、低边共140户326人。二是完善困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拟订《柯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办法》。四是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在册困难对象的主动调查,联合村(居、社区)不定期对在册困难对象进行走访。

11.关于“个别低保户审批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区专题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对困难对象未及时审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情况。二是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在册困难对象的办理时限的关注,严格按照审批时限予以初审,在程序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初审上报,区民政局在规定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12.关于“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补差不足额”问题的整改

区民政局向各镇(街道)通报困难儿童生活补助补差不足额情况,要求各镇(街道)进行自查自纠,核对所有在册困境儿童是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未发现漏发、多发或不足额发放等情况,今后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完善录入信息并作动态管理,杜绝补助发放各类情况再次发生。

13.关于“医疗服务紧密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督促整改,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制定免费健康体检制度、落实上门服务制度。二是规范联系制度,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于2021年2月22日出台了《定期联系、健康体检和上门服务制度》。三是完善体检制度,区卫健局拟订了《关于做好2021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区卫健局拟订了《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业务培训的通知》,在乡村医生例会上要重点培训困难人群签约服务工作规范。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区卫健局修订完善《绍兴市柯桥区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考核办法》。

14.关于“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与实际需求不够贴近”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教体局针对“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与实际需求不够贴近”的问题,已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区教体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成教学校培训工作的通知》,在规范设置项目、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师资聘用、规范台账资料、加强考核监督五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及强调;布置了系统内的自查自纠工作,于2月底完成,自查没有发现相关问题。

15.关于“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过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在开班期间,对每期开班检查不少于2次。二是引入视频监控,开展培训全程管理。2020年9月起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对培训过程全程录音像,并在出具鉴定名单前将视频材料与培训签到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考试要求的人员在出具鉴定名单前予以删减。三是进一步制定政策规范。修订印发了《柯桥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规程(试行)》。

16.关于“人员管理尚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强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镇(街道)理事长和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评先评优、考核办法。二是根据《关于加强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镇(街道)残联在理事长负责下,专人落实残联工作,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三、党委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17.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考核还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改革办与区扶贫办、有关镇(街道)进行了对接,商议2021年区对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扶贫开发相关项目,科学合理确定分值。二是各镇(街道)将根据区对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对村级扶贫开发领域工作的考核。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全区农经工作会议暨农经统计培训会议,对农经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口径。

18.关于“水库移民整改工作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3月份出台了《绍兴市柯桥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

19.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财政局成立了柯桥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财政管理机制。二是涉及扶贫资金数据报送相关事宜,区财政局职能科室收集、汇总分析后统一上报,确保口径统一、数据准确。

20.关于“危旧房治理改造动态信息登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9月当年摸排上报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完成治理改造,并已按要求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栏中。二是在新一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区建设局及时将排查信息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资料完整。

21.关于“消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26个经济薄弱村异地购置物业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村。二是下发了《关于做好经济薄弱村异地购置物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绩效评价已全部完成。三是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柯桥区经济薄弱村异地购置物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购置物业要求、流程及后续管理等,切实增强政策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22.关于“个别单位自查自纠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牵头组织了扶贫工作交叉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区建设局召开了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柯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各镇(街道)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三是区残联坚持党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机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按级负责认真审核把关各类文字材料,对工作敷衍的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四是漓渚镇专题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重新调整漓渚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临时编印文件的责任人作出诫勉谈话。

23.关于“部门结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漓渚镇50名干部与全镇124户低收入农户进行了结对,将“柯桥区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联系卡”发放到低收入农户手中,。二是漓渚镇召开帮扶干部会议,督促提醒帮扶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多下基层开展针对性帮扶,完善帮扶对象家庭情况、致困原因等信息,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

24.关于“驻村指导员帮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漓渚镇严格按要求对低收入农户结对进行了调整,共调整结对110户。镇党委对安排不合理问题的分管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三是统一印制了柯桥区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联系卡,送到低收入农户手中。

25.关于“村级经济增收缺少前瞻性思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拟订柯桥区新一轮强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财政扶持、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杨汛桥街道进一步完善《杭绍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尽快确定地铁周边地块的规划方案,并就个别村(居)受地铁建设影响和发展现状及时做出相应的发展规划。

26.关于“部分消薄村村级工程项目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漓渚镇加强村级项目业务培训指导,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现已按要求补全了巡察指出的项目资料。同时,要求村委严格把关村级工程项目中的决策审批、预算编制、施工管理、工程结算审计等各环节流程,做到管理有序、监管到位,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二是对经济薄弱村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梳理,整理归档。

27.关于“村级经营性收入计算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全区农经工作会议暨农经统计培训会议,对农经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口径。二是已起草新一轮柯桥区强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财政扶持、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柯桥区强村消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强村消薄基金。

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扶贫开发监督责任情况方面

28.关于“区纪委专项督查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区纪委书记已在2月23日召开的纪委一届六次全会上在对扶贫、民生领域监督工作进行再次强调和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在“领跑竞跑”中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梳理汇编扶贫领域相关文件材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扶贫领域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提升扶贫专项监督的实际成效,注重分析扶贫领域问题发生背后的原因及规律,全面梳理易发高发问题的监督点位,修编监督路径,确保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强化对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力度,对扶贫领域应发现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等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纳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内容。四是做好扶贫监督后续工作,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工作的监测,今年以来,在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帮扶数字化系统中共督促完成百余户低收入农户的帮扶走访工作,完成了扶贫开发工作专项检查。

29.关于“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督查。区委巡察办组建两个督查组对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以及区教体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等六家单位就区委扶贫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予以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平水、王坛、稽东等三镇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研究部署,将扶贫工作、强村富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实施。三是平水镇党委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扶贫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四是王坛镇组建工作小组,对巡察指出的农民公寓房款全面催缴,全部收齐。

30.关于“扶贫工作问题处置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处置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处置,区残联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安昌街道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为加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动态管理,安昌街道出台了《关于做好低保等四类困难对象、残疾人“两补”资金每月核查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31.关于“扶贫工作监督检查欠细欠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镇(街道)积极调处、整改巡察指出问题,安昌街道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口头提醒;平水镇针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及自我批评。二是在全区面上对扶贫举报箱问题进行提醒,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留扶贫领域举报箱,同时要求定期开启,并做好开箱记录;对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问题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培训力度,梳理形成《柯桥区扶贫领域有关政策制度资料汇编》,并将扶贫、“三农”等领域相关的业务列入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在落实“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的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中加入扶贫领域常态化专项督查工作内容,对监督检查落实不力的,年底考核时视情扣分。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机构的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成果,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落实。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扶贫工作部署精神,加强统筹安排,在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推进,切实履行扶贫开发工作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抓好深化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继续绷紧持续整改这根弦,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深入剖析扶贫开发领域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和机制上的不足,不断建立完善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进一步抓好工作结合,扩大成果运用。把扶贫开发领域巡察整改与柯桥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深入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柯桥区奋力领跑全市、竞跑全省的总体目标,狠抓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工作有担当有“温度”,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促进改革创新的推力。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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