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至6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柯桥区委、区纪委以及镇街就落实“两个责任”处置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工作开展专项巡察。2019年10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2大方面10类16个具体问题。
柯桥区委、区纪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区委、区纪委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大方面10类16个具体问题,制定58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排出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形成详细完整的整改方案。
经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抓实整改,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委巡察机构交办的1件信访件问题线索已办结。区镇两级召开党委(工委、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0次,出台各类制度4项;全区共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18人次,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问责、责令公开检讨(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各2人,书面效能告诫、批评教育各1人。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对“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由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逐一逐条对照信访工作责任书以及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内容做好查漏补缺,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抓好督促落实。三是平水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予以自查自纠,对问题发生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从思想和工作等多方面入手开展整改。四是区信访局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立行立改。
2.对“信访考核机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平水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自检自查,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对2019年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月度重点工作的考核意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考核条款兑现落实。二是区信访局根据信访工作责任书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信访考核细则,并严格考核。三是区信访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立行立改,做到了信访工作责任书、信访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相匹配。
3.对“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信访局着手制订信访件协调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重点、复杂信访事项如何处置制订了工作流程,制作了流程图,形成相应工作规范,推进信访事项处置工作有序、高效。二是印发《关于2019年全区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群众活动安排的通知》,实质性启动了区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值守接访、下访接访和“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流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驻”的部门联合接访,落实了区级信访超市“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如汽车金融消费信访问题职能交叉或错位等方面问题,提高信访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同时提标建设信访超市,打造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已正式运行。
4.对“有的部门之间、部门镇街之间协调机制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区镇村三级视频连线平台,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道、开发区)之间实时、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视频连线接访共计195批次。二是区信访局探索制订重要、复杂信访件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图,形成相应工作规范。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具体信访事项进一步进行了处置。四是区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立行立改。柯岩街道针对与部门协调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建成全省一流的镇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5.对“部门镇街内部运作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召开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会,邀请省信访局专家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件进行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按照访诉分离原则处理事项,落实事项办理主体责任,明确依法分类办理工作职责。同时区信访局根据对各单位信访事项交办办结“两签”制度和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一周一会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进行考评考核。三是针对巡察指出具体信访事项,王坛镇多次专题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信访案化解方案,一一给予了当事人答复,信访案已成功化解。四是区信访局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福全街道定期召开由派驻机构站所负责人参与的“四平台”协调会。
6.对“检查督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区信访局在月度考评工作中加入了信访制度建设内容,对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定期检查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已开展检查2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三项建议”,通过检查督查压实各单位信访主体责任。区信访局针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发“改进工作建议函”、“问责建议函”。三是兰亭街道党工委重新出台了《中共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兰亭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水镇党委出台《关于成立平水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水镇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平水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7.对“部分镇街党委(党工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与镇(街道、开发区)“一把手”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严格按照责任状内容对“一把手”进行考核。二是围绕“无信访积案县(市、区)”“无信访积案乡镇(街道)”创建目标,不断强化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职能,加强主要领导协调重点、疑难信访件的力度和参与度。钱清街道实行重大信访“一把手”直接代办制;钱清街道、马鞍街道、兰亭街道等在“一把手”牵头下成功化解了相关重点信访件。
8.对“部分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履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各镇街与村居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压实信访责任,严格按照责任状内容对村居负责人进行考核。二是各镇街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初心课堂”等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三是要求各镇街将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定期进行培训。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对处事不公、以权谋私、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有4人因信访工作履职不力,分别被通报批评、书面检讨、诫勉等问责。五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村干部履职不力的问题,已作出了扣除月度重点工作考核奖处理。六是区信访局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立行立改,推进信访事项化解。湖塘街道结合新时代“枫桥式”村居创建工作,要求信访量相对较大的村党组织书记定期开展接访。
9.对“对缠访、闹访以及反复越级无理上访行为依法打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违法上访打击力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形成震慑效果。二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根据区委政法委《柯桥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秩序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打击非访缠访以及越级上访行为的通告》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杜绝非理性的信访行为。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积案、打击违法行为,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对“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满意度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信访事项办理“2211”工作机制,制订了信访件办理质量月度考评办法。二是积极使用“三项建议”权,加强信访事项规范办理监督力度,抓实答复意见书内容完整性和信访件办理流程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如针对巡察指出的信访件答复意见不清问题,区信访局下发了“问责建议函”建议问责处理。三是柯桥街道、柯岩街道、钱清街道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均作出了书面说明,杨汛桥街道对巡察反馈的信访件进行自查自纠,对责任人作出公开检讨问责。四是针对平水镇满意率低的情况,区信访局将严格按照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五是开展全区信访件办理质量月度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我区信访件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六是加大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干部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已组织信访业务培训4次。
二、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对“监督定位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区纪委区监委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大起底,完善统一管理,设立专门台账,开展全程跟踪,实现闭环管理。二是深入推进镇街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片区协作,建立每月督导和通报机制。镇街已报送主体责任事项3767条次,监督责任事项508条次,镇街基层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7.1%。三是加强镇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配专职纪检监察干事,配备兼职委员(监察员)。四是将党委支持“三转”纳入“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备案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三转”真正转到位。五是加强信访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履行信访办理职责中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通报。区信访局已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召开培训会议4次,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12.对“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信访局完善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对全区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二是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对面上阶段性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或有价值、有分量的形势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2019年以来共有8条人民意见建议转化为区级政策措施。三是严格按照《柯桥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加强信访与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信访工作更好发展。
13.对“有的涉纪信访办理容易受到干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运作机制,压实信访举报工作“两个责任”,在党委主要领导的牵头下,明确职责分工,根据“谁分管业务谁负责调查”的原则开展“先事后人”调处。二是健全农村信访件逐级审核和区纪委机关“一案五审”机制,业务内外交织的农村信访件由业务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和党(工)委书记分别审核后报区纪委,由区纪委信访部门开展“一案五审”后报委领导批准了结。三是建立信访调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两个月由区纪委信访室牵头召开镇街纪(工)委月度例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四是加强信访调处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违规干涉办信等行为。对13名村居干部进行了违纪立案查处,合计对11名工作人员在信访调查和矛盾处置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情况进行了问责。
14.对“有的涉纪信访办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涉纪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二是由区纪委牵头对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信访件开展复查,对当时的调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完善受理流转,加强督办审核,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开展信访举报调处化解百日攻坚行动。
15.对“有的问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柯桥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开展约谈和情况检查,同时视情况下发《预警单》和《交办单》,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加大信访工作问责的刚性力度,已对5个镇街的11名工作人员在信访调查和矛盾处置中消极应付、责任心不强的情况进行了问责。三是建立办理人制度,强化信访源头倒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前移工作关口,建立信访代办员库,为信访群众提供分类分级代办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信访事项办理“2211”工作机制,打造基层信访事项办理责任闭环,提高初次信访办结率,切实履行“三项建议”权,坚决防止重点信访件“老件刚化、新件又生”。
16.对“有的问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有关存量信访大摸排,加强对“大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巡察整改期间分别对杨汛桥街道、稽东镇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加强对“大信访”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共同制定《关于对信访工作中违规违纪和失职行为实行问责的通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典型业务外信访件的问责和通报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如对稽东镇部分干部在违建信访处置过程中监督不到位、行动不果断、处置不及时,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查处,其中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1人书面效能告诫。同时,以点带面,开展全区范围内违建信访大整治活动,以问责来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
通过全面整改,我们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区将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认真制订长效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够科学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完善文章。以深入开展信访“三服务”活动和“两减一创”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再创“无信访积案县(市、区)”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为柯桥区争当“融杭接沪示范区”、奋进全国“十强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