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1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了巡视。7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绍兴市柯桥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柯桥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整改要求。区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成立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达成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整改共识,以最坚决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5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制定《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150条,由18位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认领,48个区机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作为责任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楚。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从点上问题核实查处、全区面上摸排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等三个层面,全面制定完善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区委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和即时报告制度,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报告、梳理、督导,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1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88件,办结率为94.94%。对巡视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4件,办结率为57.14%。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53件、了结51件,给予党纪处分42人(党内警告17人,严重警告14人,开除党籍11人);政务处分16人(警告2人,记过、记大过、降级各1人,撤职2人,开除9人);组织处理3人(免职3人);辞退6人,诫勉(诫勉谈话)18人,教育提醒41人;新制定制度46件,修订完善制度6件;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78.266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任职期间对柯桥“驻村指导员”制度的批示精神不够持续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了“六个一”的活动,促进驻村指导员工作的制度优势不断充分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开展一场大讨论。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深化驻村指导员制度大讨论的通知》,组织全区驻村指导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进行深入学习讨论,对深化驻村指导员制度建言献策,全区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学习讨论80场次。二是举办一场专题报告会。组织召开区级民情分析会暨驻村(社)指导员专题报告会,由历年省级优秀指导员交流工作心得,促进相互学习提高。三是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梳理16年来落实驻村指导员制度的经验做法、存在不足,并形成《一以贯之抓落实 以行促效书新篇——柯桥区16年抓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经验总结》。四是评选一批优秀指导员和优秀服务手记。评选出优秀驻村(社)指导员、优秀驻企服务员各50名,予以书面通报表彰,不断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向先进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五是汇编一套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了16年来驻村典型案例,汇编成《柯桥区优秀驻村指导员案例汇编》、《指导员优秀服务手记案例汇编》,供广大驻村指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六是开展一次大宣传。积极对驻村指导员工作的制度优势、具体成效开展宣传推广,大力进行弘扬传承,《浙江日报》对柯桥区驻村指导员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充分激发驻村指导员队伍活力,切实履行好“六大员”作用。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社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派、考核管理、保障激励等环节,激发驻村指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推动驻村(社)指导员助力基层信访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推动驻村指导员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上发挥出更大更实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三驻三服务”工作,要求驻村干部认真记录民情日记、积极帮助化解困难问题,今年以来全区“三驻干部”累计记录民情日记21220篇,反馈问题4101个,现场解决3686个,区、镇两级办结370个,办结率达98.9%,有效遏止了信访增量。四是进一步强化矛盾化解,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办理“2211”工作机制,做好全区面上信访矛盾纠纷苗头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置,细化初信初访办理落实。截至2020年9月底,全区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8.5%,5件市领导包案信访件全部化解,101件市级积案已承诺息访67件,赴区、市、省、京四级上访总量同比下降40%。
二、关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存在一定的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债务管理规定,研究落实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修订《柯桥区国有企业市场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严禁新增各类政府隐性债务,严禁用无收益公益性资产进行融资举债,新增债务不得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及政府隐性债务;同时规定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及无收益公益性资产不得设定担保。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债务管理规定,积极研究落实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严禁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引导国有企业深化市场化运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两手硬两战赢”。由区政府负责,专题研究明确了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及方舱医院建设等有关事项,出台《绍兴市柯桥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建立了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实现不少于“医用外科口罩100万只、各类防护衣物10万件”的储备要求。印发《关于做好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继续做好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等,各医疗机构根据要求已按照高峰期30日消耗量做好医疗物资的常态化储备。加快兑现各类疫情奖补惠企政策,保障政策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助推作用。
(三)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整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问题。一是区委组织开展了全区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围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政法各单位在集中整治、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政法铁军。二是区纪委区监委专项开展了扫黑除恶“伞网清除”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重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重大同步介入案件进行“回头看”与复查复核处置,对涉嫌保护伞、腐败问题、履职不力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人员,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分层进行了处置,其中对8人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1人予以开除党籍、撤职,对13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并对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处置责任以及“一岗双责”开展“一案三查”,对2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5人予以诫勉谈话,对2人责令书面检查。三是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为期近四个月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修订完善了《2020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领导责任追究办法》,2020年5月以来共组织监督点检7次,开展现场督察66次,制发督察督办233期。
(四)强化山海协作,推进“消薄飞地”建设。由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建设集团、区财政局等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消薄飞地”一期项目于7月底启动招商工作,目前12间物业营业房已全部拍租成功,其中10间已实施经营,并已完成对江山市的第一期收益款拨付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打造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创新研究投入,推进土地“二次开发”。一是深入开展R&D研发经费扩面挖潜工作,出台《2020年度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力度,柯桥区2019年度R&D经费支出42.67亿元,占GDP比重达2.84%,同比增加0.27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二是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力度,共培育省级高新研发机构78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3家、省级重点研究院3家、工程技术中心2家;推动校地研究院建设,东华大学绍兴创新研究院正式运营,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柯桥研究院签约落地,鉴湖实验室(现代纺织浙江省实验室)已编制建设方案。三是扎实抓好土地“二次开发”工作,摸排出待“二次开发”土地56宗、面积3112亩,出台《柯桥区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优化审批环节,方便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力求做到审核一个通过一个。四是对尚未盘活利用的7029亩土地情况进行摸排清查,共涉及94家企业,目前89家企业地块已盘活利用,剩余5家基本达成盘活利用意向。
(二)大力推进轻纺城配套建设,积极打造纺织“龙头企业”。一是加快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建设。目前已完成物流基地初步选址,加快推进轻纺城物流基地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编制。加大高端面料检测认证机构招商力度,轻纺城股份公司与法国必维集团、凡特思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中国轻纺城必维检测项目。二是积极实施企业上市“凤凰行动”计划,加大传统制造企业特别是纺织企业股改上市培育力度,今年已有1家纺织企业主板上市(越剑智能),2家企业首发上市过会(西大门新材、迎丰科技),其中迎丰科技上市后将实现全市印染企业上市零的突破。三是启动实施制造业“步鱼计划”,建立柯桥区“步鱼计划”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库,15家企业入选培育企业名单。四是加强对龙头企业培育的政策引导,“对在区内年纳税销售首次达到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以及打造“领航型”标杆企业,开展“雄鹰行动”培育计划,认定为省级“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申报省级“雄鹰行动”重点培育企业落实专人跟踪服务。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情况。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情况,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二)区委宣传部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印发《关于2019年柯桥区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的通报》,制定《关于落实市委检查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人员进行岗位轮换配备配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从严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
(三)分管区领导对区委宣传部、柯桥街道、安昌街道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践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区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柯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明确了会议时间、内容、程序等事项,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措施。区委专题召开2020年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部署,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部署下阶段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正风反腐等方面工作任务。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为镜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全面开展干部谈心谈话,着力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干部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紧盯“关键少数”,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政治巡察的理解和把握,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巡察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全体巡察干部系统学习贯彻上级巡视巡察动员部署会和培训辅导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办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在巡察中着力强化紧盯“关键少数”的理念,紧盯领导班子建设,细化“三个聚焦”监督要点清单,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炼问题的能力,着重发现重点人、重点事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筛选核查机制,巡察组与巡察办加强沟通、共同分析,既防止一般性问题作为问题线索,又确保对可能涉及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放过。四是加强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置。今年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巡察整改中已有7人受党纪处分,其中1人留置,2人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五是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区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巡察干部就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对历年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清理,责成各承办单位对55件遗留问题线索挂图作战,对每一件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加快处置、限时办结,对办理进展情况一周一通报(已下发通报11期)。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催办督办工作办法,建立月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办理情况一月一通报(已下发通报3期)。二是区纪委区监委对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实行清单化管理,向派驻机构分类下达年度自办案件任务,并将办理工作列入对派驻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考核,实行派驻机构自办案件情况一月一通报(目前已通报3期),今年以来派驻机构共自办案件22件,增长83.3%。三是加快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区纪委区监委制订出台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办法》,加强派驻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特别是“实战培训”,切实加强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对44家单位实施驻点监督,实施立项监督50项。四是全面梳理行政败诉案件,分析2015年以来的行政败诉案件的败诉原因,研判相关人员对行政诉讼败诉应负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20人次)已先后进行过通报批评、批评教育和调离岗位等处理。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制订出台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意见》,及时处置与行政诉讼败诉相关的问题线索。
(四)完善常态化移送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应移尽移。区纪委区监委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意见》,自2020年8月底以来区检察院已向区纪委区监委及时移送各类问题线索19件。加强检察机关线索统一管理工作,区检察院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线索管理的工作办法(试行)》,确保线索管理和处置全程管控、全程规范、全程留痕。
六、关于纪律和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区纪委区监委对区社科联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与会代表、工作人员发放的纪念品予以清退。区纪委牵头对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单位换届会议期间的会议用品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区纪委区监委对区水务集团等单位公款购卡的情况立案进行核查,对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其中3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区水务集团及下属各单位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集团上下举一反三、认真摸排,在下属各单位设立专职纪检组,修订完善集团工薪、福利等制度,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修订《柯桥区2020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规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胜单位的表彰方式。四是停止发放地厅级以下退休人员住宅电话补贴,对2015年1月至2020年7月发放的地厅级以下退休人员住宅电话补贴全部清退。五是对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抽查及普查发现的9家单位存在的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已按规定整改到位。对全区面上办公用房情况再次开展普查,并进一步落实常态化长效管理,做好办公用房日常管理使用及专项督查,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区纪委组织开展严肃纪律整顿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实施检查。
(二)精准落实防治措施,大力治理大气污染。一是加强对治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治气工作专班力量并实行实体化运作,完善大气治理考核、激励、问责机制,分设七个小组协调部门、镇街协同治气,聘请治气专家团队制定《柯桥区技术团队协调治气实施方案》。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月通报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各镇街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6月份柯桥区获得“蓝天之星”。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年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指标均有望超过全年目标值。三是全面开展治气“十大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区共出动3000余人次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巡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5起;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整治29次,检查车辆4300余辆,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82辆;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共立案13起,处罚10起;对渣土车违规运输作出行政处罚336起;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建立镇街、村居网格化管理制度,作出行政处罚146起。四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完成《柯桥区大气治理高位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科学布设激光雷达、高位监控摄像等设施,实现区域空气质量全面监控和污染源头快速定位。持续推进设备升级和智能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成功创建省级智能工厂1家、智能车间1个,在役工业机器人2200台以上,迎丰科技列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三)提高办会经济效益,加强赛事活动绩效评估。一是坚持市场化办会办赛,加强会展的招商招展工作,切实提高办会经济效益,举办的2020年秋季纺博会和第三届世界布商大会,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进一步提升中国轻纺城国际影响力。二是建立健全办会办赛备案登记制度,对于政府性重大赛会活动提前备案登记,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赛会活动党政机关逐步退出主办,对世界布商大会等活动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实行企业政府合作运行,引导赛会活动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强赛事活动绩效评估,重点对科技赛事活动中已对接的人才科技项目进行再次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压减办会办赛支出,对全区大赛论坛活动等方面资金2020年的财政预算削减25.5%,并在预算总额内严格控制各类大赛论坛等活动经费核拨。
七、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档案造假问题专项核查。区委组织部对一名区管干部档案造假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查核,不予认可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免去领导职务;对在处理该档案造假问题中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在其提拔考察时审核复核不够精准的5名当事人分别作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二)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和“全覆盖”工作,通过了绍兴市委组织部的专题调研检查,并对3名工龄认定有误的干部重新进行了认定。
(三)坚持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对新提任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一律进行档案审核。
(四)对停薪留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区机关会务中心38名停薪留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谨慎稳妥研究人员处置方案,目前正在稳步推进落实中。
八、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全区面上村(社)组织换届工作。注重源头把关,严格“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审查,出台《关于在村(社区)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全区面上严格按照“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等工作要求推荐候选人。严格审核纪律,出台了《关于严肃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为打好打赢换届硬仗提供坚强保证的通知》,建立数字化联审平台,实行“新进必审”机制。从严把关“十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新任党组织书记当选后立即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健全“一肩挑”后监督管理体系,出台了《关于“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织密村干部监督网络。
(二)扎实推进区委巡察向村(居)延伸。今年已完成两轮村(居)延伸巡察工作,12月份启动今年第三轮村(居)延伸巡察工作,有力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出台涉及清廉村居建设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工作清单,以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通知》,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地抽查27场次;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全区328个村(社)全部取消了村级备用金,全部实现网上审核支付,堵塞制度漏洞。
(四)完善检举举报机制。出台《绍兴市柯桥区纪委区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健全农村信访件剥离分办和“一案五审”机制,2020年1—9月全区检举控告总量、重复举报量和越级上访量分别下降35.5%、58.6%和50%。推动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基层检举控告件按时办结率提升10个百分点。推进“三清三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涉纪信访接访工作,着力破解基层农村涉纪信访总量、重复举报量居高不下的问题,2020年1—9月,农村涉纪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4.6%,其中农村重信重访下降52.8%。
九、关于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违建“回头看”核查和处置。对2015年以来被省市媒体曝光的56起涉违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开展核查,制定《柯桥区康郡小区违法建筑处置方案》等意见,分类实施处置。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开展高档小区违建全面摸排查处工作,落实高档住宅小区违建巡查挂牌责任制,通过第三方无人机测绘对面上的高档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核查,对摸排发现的76处违法建筑全部采取“四不予”措施。
(二)完成大香林二期项目相关征地流转工作。区政府责成湖塘街道、夏履镇等属地单位,加快对涉及征地农户的政策处理和交地工作,已全部完成大香林二期林地征地流转工作。
(三)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全部完成柯西服装园区21宗符合供地条件地块的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并根据用地需求完成供地组织,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规划控制等不符合供地条件的企业,已逐一向企业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和沟通工作。
十、关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在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就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按照“统一调度、轮流派遣”原则,统一通过公务用车平台进行预约、调度、派单。加强对镇街、平台公务用车管理,区纪委向全区各单位发送《纪委提醒您》,区机关服务中心与20个镇街、平台签订了规范用车责任书,防范违规用车情况出现。
十一、关于部分上轮巡视反馈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两保一挂”奖励金。已全部清退收回涉及的“两保一挂”奖励金,合计26.5万元。
(二)解除相关合作协议。已解除2013年11月区政府与青旅南方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绍兴旅游及文化综合体项目协议,终止履行原协议书约定的所有条款。
(三)核查有关征迁补偿问题。经核查,相关当事人已主动自愿清退拆迁补偿款,并全额清退至国库账户。
十二、关于区政府履行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龙禧中心的代偿款。因债务人龙禧集团进入破产清算,已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力争尽快收回代偿资金。
(二)针对恒鑫商城的项目补助款。因被补助企业破产,已向法院裁定的资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进行追讨,将积极配合涉案企业的司法拍卖和项目破产清算工作,洽谈引进新的投资者盘活项目资产,力争在2021年7月31日前收回补助款。
(三)针对蜜瓜科技的奖励资金。已通过诉讼追偿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截止目前该公司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已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措施和拘留布控,案件程序性终结,待条件成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下一步,柯桥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实推进巡视整改全面落地。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行动继续抓紧抓好,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和既定整改方案的要求,对照整改责任清单,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二是进一步抓好深化巩固,持续完善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断建立完善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柯桥建设,持续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进一步抓好工作结合,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与柯桥区工作实际深入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打造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奋力进军全国“十强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柯桥担当、奉献柯桥力量。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