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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7-07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为进一步纠治“四风”,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皋埠街道藕泾村原党总支书记朱关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2月,原皋埠镇藕泾村党总支书记朱关荣主持召开藕泾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向部分村干部发放津补贴2.2万元,其中朱关荣个人违规获取补贴0.5万元。2019年11月,朱关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还。

马山街道越英社区文书邵秋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邵秋仙在担任原马山镇渔港居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期间,分三次收受村内闲置土地租户礼金,合计0.75万元。2020年4月,邵秋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深刻领会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持续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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