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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盛夏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1-06-01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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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中共绍兴市委批准,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嵊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盛夏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盛夏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涉案财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为谋求职务升迁,由他人支付巨额资金为其运作;追求低级趣味,多次进行有关违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盛夏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践踏纪法底线,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绍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绍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盛夏锋开除党籍处分;由绍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盛夏锋简历:

  盛夏锋,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浙江新昌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2000年8月至2021年1月 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辅导员、分团委书记,越文化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校长办公室接待科科长,校地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上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绍兴市旅游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绍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中共嵊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1年1月11日被免去中共嵊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职务。2021年3月辞去嵊州市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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