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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29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由机关支部组织安排,制定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计划,对当年的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由干部室负责落实。

二、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小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则上每周一晚上为党员干部学习日时间。

三、集中学习采用点名制,一般不得请假,请假须履行请假相关手续。

四、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机关干部的学习,对学习内容、讨论情况、请销假等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五、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认真选题,积极组织学习交流,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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