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切实担负推进新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在中国共产党新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2日)
周 巧 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新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的要求,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召开二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要求全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全会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2月2日至3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车俊书记到会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刘建超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要求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新成果。2月27日,市纪委召开八届二次全会,市委马卫光书记要求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不断增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陈欣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具体举措。对于这些重要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市、县换届之后的开局之年,新一届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清廉新昌”建设,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标看齐,坚决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动标本兼治,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明纪律规矩,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愈加凸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把政治廉洁关,加强选人用人情况监督,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3人次。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对7100多名人选提出廉政意见,排除不合格161人次,查处拉票贿选等问题18件22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件9人。立足再监督、再检查定位,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6个方面开展立项式“清风督查”。在三期拆改工作专项督查中,共对385户“三带头”对象签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约谈104人,发函12人。在12个重点项目专项纪律作风督查中,实施全过程跟踪。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活动维稳等方面履责监督,予以问责27人。
(二)发挥改革优势,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抓好机构调整和人员转隶,依规产生县监委班子,划转编制19名、转隶16人,顺利举行转隶大会和挂牌仪式,实现纪委监委机关合署办公。强化监察文书管理,开具各类监察文书167份;探索12项监察措施使用,依法依规对原县城投公司经理吕某某、金城公司董事长章某某采取留置措施,追回国有资金15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实施问题线索处置“三单合一”审批模式,处置问题线索132件。抓实涉纪信访化解工作,开展涉纪重信重访及去省赴京访专项治理,40件重点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息信息访33件。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工作规则流程。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成功追获2名外逃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完成追逃工作“清零”目标。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98件107人,涉及公职人员15人;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探索基层案件审查质量“一季一互查”机制,形成模板、标准。
(三)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夯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实施“四单四书四查”机制,扣紧明责、督责、考责、问责链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压力向乡、村及基层单位延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工作制度,其中县领导层面签订责任书124份,乡镇部门签订责任书1521份。坚持报告评议制度,县级领导书面审阅、县纪委专题听取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报告,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77条。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等制度,68名县管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51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按要求开展财产申报公示。坚持廉政约谈,全年谈话提醒科级干部103人次。严格“一案双查”,全年有8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10名县管干部被责任追究。我县“四单四书四查”做法在《浙江新闻联播》省十四次党代会专题头条播出。
(四)坚持严抓常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巩固拓展。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在正风肃纪上持续用力。年初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播放专题片公开曝光问题,部署年度五大重点任务,首次通过电视向全县作实况直播。依托“互联网+”做好宣传教育,在重要节点,通过短信微信提醒、案例通报曝光等方式开展密集式教育提醒。利用“大数据+”开展对“酒局”“牌局”、公车私用、办公用房等重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对公款购买烟酒、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向各相关单位发出问题线索函告单15份。借助“部门联动+”开展交叉检查、集中暗访,全年开展专项行动23次,查处各类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118个,通报批评单位8个,追责72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犯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6次10起,形成有力震慑。
(五)立足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实。深入开展“传家风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深化“周短信、月专栏、季作业”常态化教育机制,开通“清风新昌”微信公众号,举办廉洁诗词赏析、书法展,印发党员言行提醒本和“天姥警钟”案例集。推进“天姥清风”品牌建设,完成广播剧《甄布政》、专题片《清白家风扬彩烟》编播,天姥清风家训馆建成开放,甄完诞辰625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办,《甄清官》等廉政戏巡演反响热烈、好评如潮。厘定新型政商关系“为”与“不为”界限,制订“亲清九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该做法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同志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欣同志批示肯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维护好党员干部这片“森林”,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2.5%,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态势进一步凸显。
(六)注重问题导向,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巡察组由3个增加到4个。完善巡察制度建设,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对县管党组织的政治巡察。抓好2016年2轮巡察的整改工作,2017年组织2轮对7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企业(部门)的常规巡察,已实现对16个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2017年巡察发现的480个问题已整改382个,共教育提醒277人次,诫勉谈话、函询94人,问责116人。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全年各乡镇组织巡查140个村,发现问题线索220个,其中“四风”问题线索51个、“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83个、土地征收领域问题线索10个、惠农领域问题线索38个,给予组织处理122人、党纪处分15人,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成效评估,该做法得到省级媒体充分肯定和集中报道。
(七)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打铁必须自身硬,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三合三过硬”行动、锻造“五个纪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成立机关党总支。搭建学习讲台、业务擂台、实践平台,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参与执纪办案等形式,加大岗位练兵。组织干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演讲、小品情景剧和书画摄影比赛,组队参加县六运会等活动,屡获佳绩。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更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派驻力量,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抽调参加巡察、督查等工作。全年各派驻机构上报问题线索13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4人。5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加强片区联动协作,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工作合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从严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健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交流等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尽管2017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党组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真正落实抓早抓小还需大量工作;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隐形“四风”问题仍有发生;一些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仍然突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阐明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为推进新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更加自觉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委作为政治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全面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深刻理解、精准把握其历史地位、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八个明确”的思想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立足新昌县情,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抓学习贯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认真思考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路径、具体举措,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检监察组织的历史使命。
(三)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必须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建设的布局变化,以及党章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方针,在标本兼治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对照省委提出的全面建成“清廉浙江”目标,协助县委抓好“清廉新昌”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以建设“清廉新昌”为目标,严明党的纪律不动摇,坚持正风反腐不停步,深化标本兼治不松劲,强化党内监督,优化政治生态,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美丽新昌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全力保障政令畅通。围绕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政府投资项目、拆改工作等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健全落实“1+X”专项督查机制,抓住重要节点、具体问题、关键环节,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深化专项整治。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聚焦“十种表现”,加大查纠力度。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重点整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把群众路线化作扎扎实实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行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头雁效应”。
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破立结合,注重从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制度漏洞,督促责任部门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管理机制。以省纪委“四风”问题专题调研为契机,推动在审批监管、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津贴补贴发放等方面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亲清九条”规范,推动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家教家风,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坚持完善常态化教育机制,拓展“清风新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挥“天姥清风大讲堂”载体作用,开展“清风行”宣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凡已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推进“清廉新昌”建设。制定“清廉新昌”建设标准化体系,培育清廉机关、清廉乡镇、清廉村居、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家庭等清廉细胞。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发“天姥清风”AR教育图本,编印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化甄完、杨信民、梁柏台等清官文化课题研究,编辑《清官甄完集》等一批图书,创作推介一批廉政文艺作品,加快“清风之旅”线路建设,构筑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清廉文化教育阵地。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重点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函询结果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纳入本人廉政档案。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对与组织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要进一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抽查核实,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要求,坚持完善“四单四书四查”责任落实工作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探索实施部分党委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进一步梳理细化规范责任清单管理,建立完善主体责任监督系统,实施一月一提醒、一季一建议、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形成责任清单、责任落实、评估考核等完善的监督体系。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关键少数”,用问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开展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专项检查,推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
(五)聚焦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产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
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高效权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加快推进留置场所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绝对安全。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深入推进涉纪信访“挂图作战”工作,健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判、分类处置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强化科技支撑,建立监察体系信息化平台系统,联合成立预防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中心。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筑牢防逃堤坝。
(六)狠抓基层基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健全基层作风巡查成效评估机制,完成剩余1/3行政村的基层作风巡查,开展重点村重点问题专项巡查。切实发挥乡镇主体作用,深入查找农村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严查基层腐败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为进行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督促乡镇党委切实扛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把清廉家庭建设、家规家训传承、村级项目推进、“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等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重要指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农村村务监督,完善村务规范运行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七)深化改革创新,构建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省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监委“三定”方案。根据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监察运行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时完善相关监察业务模板、文书格式。完善留置操作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留置案件指导机制。深入研究监察处分种类、适用程序等问题,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要赋予乡镇纪检组织相应的监察职责,探索建立监察员制度,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纵深推进巡察工作。对标中央和省委巡察要求,按照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突出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章党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情况的巡察,发挥好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落实市县巡察联动机制相关要求,建立工作配套机制。规范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创新“机动式”巡察、“回头看”巡察等方式,有序完成年度巡察工作。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双向考评”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落地。
全面改进派驻监督。严格按照上级精神,把派驻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纳入全局通盘考虑、一体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结合赋予派驻机构的部分监察职能,完善派驻监督机制,细化派驻监督职责。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运行模式,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统筹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探索执纪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不忘初心再出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职责,要自觉扛起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光荣使命。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努力锻造“五个纪检”,树立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讲政治贯穿党性锻炼、履职尽责的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与时俱进强本领。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对我们的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改革需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国家监察法,充分发挥岗位锻炼、全员培训等平台作用,强化培训、开展交流、提升能力,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精通业务的专家。要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
(三)要主动作为敢担当。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有敢抓、敢管、敢惩的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同违纪违法的行为作斗争,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发扬工匠精神,对每一起案件都要殚精竭虑,对每一道程序都要精心考虑,对每一份文书材料都要精雕细琢,把工作干到极致、干出精品。
(四)要以身作则守纪律。纪检监察队伍是纪律部队,必须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经受锤炼。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交流选拔力度。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形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美丽新昌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