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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越城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18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奋力推进越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越城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22日)

盛学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越城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推动越城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1月17日至18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四次全会。车俊同志到会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自觉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振鹤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9年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篇章。2月1日,市纪委召开八届四次全会。马卫光同志到会并讲话,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绍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绍兴综合经济实力加快重返全国“30强”,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陈灿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区委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委车俊书记、市委马卫光书记在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讨论了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金晓明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金晓明同志又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充分肯定2018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清廉越城建设深入推进之年。区委带头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区上下从严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作为,清廉越城共建形成新氛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工作始终,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清廉越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对标“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坚定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区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袍江开发区体制调整的决策部署,严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等体制机制调整工作纪律,确保体制调整到位。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评议,68家单位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召开镇街、部门党(工)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14个镇街、5个重要部门“一把手”面对面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围绕“三大攻坚战”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对事权下放、招商项目落地、“四个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立项监督,加强对绍兴饭店周边古城更新、城南街道外山村拆迁改造、马山斗门“拔钉清障”等重点项目的纪律保障,对签约滞后的党员干部约谈提醒270人次。问责追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245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8人。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审核回复意见154批2521人次。

(二)对标“五清目标”,强化清廉共建,不断推进清廉越城建设。协助区委制定清廉越城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开展“六个聚焦六个作为”活动决定,为建设清廉越城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落实全省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推进会精神,推动出台“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建设实施意见,培育清廉建设示范点,在北海街道开展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组织开展一镇(街)一村(社区)“乡风、民风、家风”示范点建设,17个镇街申报创建18个示范村(居)。组织“微考学”,参加人数达2.5万余人。开通“清廉越城”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推文28期63篇,22938名用户订阅关注。用好“清白泉”清廉文化品牌。

(三)对标改革成效,强化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规范行使“12+3”项监察措施,依法行使监委职权。全区监察立案22件,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已判决5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2人。调整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归口监督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提升监督实效的若干意见,加强派驻监督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延伸,组建镇街纪检监察协调小组,17个镇街划为2个片区6个小组,建立派出监察办公室17个,区委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1人,区纪委任命监察员49人。镇街监察办已谈话提醒监察对象25人,予以诫勉9人,提出监察建议2条。组建《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团,宣讲35场,接受教育近6000余人

(四)对标政治巡察,强化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集中开展省委巡视以及市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深化巩固行动,完成省委对市委巡视涉及我区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对市本级巡视交办的86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完成省委巡视组及市纪委交办案件的办理,组成专案组开展对“8.18”义峰山事件、荷湖村玉屏山陵园等案件的全面审查调查。制定出台《越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有关制度,对巡察内容、工作流程、巡察反馈、线索移交、问题整改等作出了具体明确。开展三轮共对2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区委巡察,发现问题419个。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

(五)对标“四种形态”,强化审查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用“四种形态”处理261人次,分别占比为53.5%、20.5%、15.3%和10.7%。全区立案219件,其中委机关自办案件61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23人。重点对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了治理。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查处陈新昌涉黑案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成立专案小组5个,作出党纪处分14人,党纪监察立案4人,其中开除党籍11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函询67人,调查核实23人,67人均处理到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受理线索9起,处理4人。加大追逃防逃工作力度。

(六)对标干部精气神,强化正风肃纪,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开展“新时代新形象、新使命新作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落实“大兴调研”“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正风肃纪”“环境优化”五大专项行动。召开全区作风大会,拍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集中曝光建设项目推进等领域存在工作不实、执行不力、顶风违纪等作风问题23个。开展“找短板、补短板”活动,查找短板278个,已整改277个,该做法在《浙江日报》刊登。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对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全区开展专项检查1099次,发现问题146个,处理人员106人次,下发通报133起。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党纪政务处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开展三轮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建26个组对83个行政村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线索670个,前两轮已整改302个。

(七)对标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层治理,扎实推进涉纪农村信访挂图作战。开展农村涉纪信访“挂图作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涉纪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挂图作战”工作的通知》,对列入“挂图作战”信访,逐件制定处置化解的时间表、路线图,调处实绩纳入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上下同心发力,集中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挂图作战”成效明显,办结销号85件,销号率达90.4%,除原袍江三镇街信访较多外,其余14个镇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4.5%。初信初访办结321件,问题线索处置328件,信访转立案41件,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处理76人,纠错整改30项。

(八)对标严管厚爱,强化队伍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系统“3+5”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五张清单一张网”,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专业化本领,上挂下派干部12人,其中2人参与省委巡视组工作,5人提拔或转任到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制定下发《基层纪检组织案件办理业务指南》,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若干纪律规定,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区正处在体制机制调整、产城融合的转型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成效不够明显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不断加强,但与上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比依然有差距、有“落差”;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范围存在,纠“四风”、树新风依然任务艰巨;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得到明显提升,但新形势下的专业本领不够高强、监督重点不够精准。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顾这40年,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时代同奋进、与改革开放共命运、与经济社会发展齐步走,成绩斐然、成效显著,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和启示。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历史进程和规律,总结提炼形成了5点认识和体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六个牢牢把握”;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结合绍兴实际,提出“七个始终坚持”。这些管党治党系统性规律认识和宝贵经验,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市、全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推进、去落实,放到区委中心工作的生动实践中去检验、去评判,不断对标对表、校正重心。站在新起点上,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深切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总结提炼的经验、体会、启示,与越城区情有机结合,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努力在实践中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使命、最根本的责任。要始终坚守政治机关的性质定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区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以实际行动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越城落地生根。

(二)必须遵循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稳中求进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基调。要夯实“稳”的基础,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做到工作初心不改、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要强化“进”的措施,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三)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要严字当头抓治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克服告一段落、松一口气、歇一歇脚等错误思想,以纠建并举的思路、标本兼治的举措,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实处着力抓治本,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干部群众既看到治标的力度、又感受到治本的长效,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必须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聚焦主责主业是职责所在,持续深化“三转”是形势所需。要坚守政治定位,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主业当好参谋,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要持续深化“三转”,对标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对表纪检监察工作新体制,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忠实、全面、准确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五)必须扛起改革创新的政治担当。改革创新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领导体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作出的改革部署、明确的改革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基层公权力监督等方面不断取得创新突破,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在建设清廉越城上更快一步,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高地。

(六)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七)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律人必先律己。要全面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和以忠立命、以忠立心、以忠立业、以忠立功的价值追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磨炼政治品格,切实增强专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刀刃向内决不手软,严防“灯下黑”。

三、认真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之年,也是越城体制全面融合后的首战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至关重要。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区委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奋力推进越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推进清廉越城建设、提升绍兴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政治担当,强化纪律保障,从严落实监督首要职责

加强政治监督。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加强立项监督。主动把主责主业融入到区委大局之中,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决策部署,坚持同向发力,着力开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计划、印染化工产业改造提升、综合交通建设大会战等专项监督,围绕招商项目落地等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开展立项监督,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和进展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事权再次下放、机构改革、部分街道区划调整和部分镇撤镇设街等重点工作的纪律保障,坚持“实”字当头,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力保障上级党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越城落地见效。

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探索全面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监督资源的方式方法,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构建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并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廉情分析报告制度。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

加强责任监督。紧紧抓住各级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制检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强化压力传导。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建清廉越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二)严格正风肃纪,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推进作风建设

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全力协助区委推进“改革深化年、项目突破年、作风提升年”三个年行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设计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活动,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推、拖、躲、怕、差”等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问题,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特别对会议纪要落实不力、工作拖拉等突出问题,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形成激励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作用,在反馈中进行专门分析,列为整改重点。

保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落实不断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督查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一个成一个,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继续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

(三)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执行《关于贯彻党章和宪法、监察法精神,加强市纪委监委对区、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的若干意见(试行)》,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做好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调整优化机构布局,整合派驻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修订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定期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委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片区协作等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派驻机构作用发挥。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宪法和监察法为遵循,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全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督执法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

(四)强化审查调查,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关键领域,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推动体制机制调整后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完善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完善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制度,力争存量清零,做到增量控零。

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留置场所管理,全面实施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确保绝对安全。

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对受处理干部及时跟踪回访,防止“一处了之”、不闻不问。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等做法,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微考学”、领导干部任前廉考。

(五)坚持重心向下,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入开展区委巡察,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开展村(社区)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按照“六个一体化”的要求加强上下联动。结合机构改革,增加巡察组数量,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等干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启动区领导对整改不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农村涉纪信访“挂图作战”, 加大对镇街涉纪初信初访督办、办结情况审核以及调查处置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重信重访化解。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覆盖。完善《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操作指引》,充分发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积极探索监察工作向国企、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延伸,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察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6月底前实现全区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六)共建清廉越城,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打造清廉品牌

培育清廉建设示范点。要狠抓“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实施意见落实,发挥各个实施意见的引领作用,真正筑牢制度的篱笆,培育一批具有越城特色、行之有效、在全市叫得响有影响力的清廉建设示范点,不断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发挥越城区历史资源优势,在挖掘陆游、王阳明、刘宗周等清官廉吏的清廉事迹基础上,围绕提升府山文化旅游品牌为重点,推进范仲淹“清白泉”相关文化景点建设,加大景点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整体面貌,进一步打响“清白泉”清廉文化品牌。

(七)从严从实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打造组织更放心、人民更满意的模范机关。

全面提升能力素质。聚焦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案件特点,细化业务分工,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创新实践锻炼平台,通过上挂下派双向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增强队伍朝气和活力。强化纪法意识,特别是程序意识,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行家里手。

全面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围绕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强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推动越城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名 词 解 释

 

1.“五清目标”:是清廉越城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围崇清尚廉。

2.“六个聚焦六个作为”活动:越城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决定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六个聚焦六个作为”活动,为建设清廉越城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1”指纪委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再督查;“X”指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督查。

4.农村涉纪信访“挂图作战”:建立“初信初访”“重信重访”“办结息访”三张清单,依托“挂图作战”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实现动态管理、精准督办。

5.“六围绕一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八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6.“五个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提出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六个一体化计划任务一体化部署体制机制一体化规范工作规范一体化共创成果运用一体化推动巡察队伍一体化建设信息宣传一体化推进。

8.“五张清单一张网”:主要领导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室负责人责任清单、机关纪委责任清单、机关干部责任清单,形成一张严密的责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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