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为“三个越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越城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日)
盛学东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越城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我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区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标看齐,坚决把上级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区各级纪检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拉高工作标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国家统计局绍兴市调查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5.6%的被访者对我区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排名由前一年的全市第五位上升为第三位。
(一)严明纪律规矩,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坚定有力。加强政治监督。扎实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建3个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组长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组,督促全区各个党组织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开展区“两会”等重要会议会风会纪专项检查。开展中心工作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问责追责力度,提升干部精气神,186名党员干部因“三改一拆”、“四个平台”建设、“五水共治”以及区政府、高新区会议备忘推进缓慢等事项受到问责,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5人。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监督。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全区查处11起拉票贿选案、4起破坏选举秩序案,16名党员被党纪处分。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审核5746人次,其中村“两委会”委员、村监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3536人,审核淘汰36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有6万余人参加“微考学”,59名拟提拔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和廉政谈话。编写了《绍兴越城区历史名人家风家规家训选编》。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陆游家规家训专题片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播出。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协助区委开展“勇立潮头创新业,争创一流当标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区70家单位进行了自查,26家单位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700余万元,相关问题得到了整改落实,在上级纪委组织的专项明查暗访中没有发现明显问题。开展常态化正风肃纪。开展专项行动938次,发现问题155个,处理人员79人,通报76起,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我区“村级‘三零’制度对症基层‘四风’顽疾”入选省纪委编印的《监督执纪问责特色工作80例》。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坚决查处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抽调了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15个巡查小组,对全区6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已落实整改问题320个,党纪立案5人,其他问责处理48人次。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动真碰硬抓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协助区委抓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市委巡察整改,加强面上督促指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历史客观的责任追究。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处置率100%,对50人作出相应处理,涉及科级领导干部29人,整改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充分肯定。督促东湖、城南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20人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党纪处分5人,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46万元。深入推进责任清单化。协助区委健全完善党委主抓直管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责任分解、约谈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全年诫勉谈话党员干部56人,约谈47人。将82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22位区领导。协助区委出台加快推进清廉越城建设的意见。深化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及检查制度,14个镇街、4个重要部门面对面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半年度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对镇街、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约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压实监督责任,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14个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1件,立案9件,约谈中层干部57人次,开展正风肃纪435次,问责处理24人次。
(四)坚持挺纪在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37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04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53.1%、25.2%、14.8%和6.9%。开展重信重访及去省赴京访专项治理。探索以复查复核、集体评估、公开听证三项程序,结合全员包案、三级回访、分析通报、督查问责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化解“3+X”模式,以及区纪委常委包片、机关干部包联等全委办信模式,一批纪检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全区60件重点信访件,办结率100%,息信息访44件,息访率73.3%,党纪立案1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区1546位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国境证照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对全区512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信息系统。
(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现。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级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着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法选举产生了监委领导班子,17名转隶干部实现“全融合”。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办理了全市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采取留置措施5人。我区探索过渡阶段监察留置工作做法在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作为经验进行了介绍。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案质量、数量明显上升。全区立案186件,同比增长14.1%,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处理党员166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7人。严把案件质量关,没有发生申诉案件。积极做好追逃工作。全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7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和拆改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信访举报总量却有所下降。全年受理信访举报908件(次),同比下降16.3%。全年信访转立案43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96人次。
(六)聚焦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彰显。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协助区委制定出台了《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巡察工作规范流程(试行)》等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设立了区委巡察办、成立5个巡察组,现已到位3个。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全年开展了三轮巡察,完成对6个部门、2个镇街、1家国有企业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82个。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前两轮巡察问题整改率96%,共有44人被追究相应责任。第三轮巡察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放在政治建设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与上级党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并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其部分监察职能,派驻机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计划,开展以“忠诚、责任、能力、阳光、表率”为主要内容的“五个纪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组织编写了委机关自办案件办案指南以及镇街纪委办案手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办案时成立临时党支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和决心;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不够到位,真正落实抓早抓小还需做大量工作;“四风”问题更趋隐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还没完全到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和精准监督的能力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扛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全区各级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更加自觉地用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理解、精准把握“八个明确”的思想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抓好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认真思考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路径、具体举措,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二)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只能紧不能松,只能向前不能后退,否则就会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严重损害党心民心。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做到“六个统一”,即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抓下去。必须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协助区委抓好清廉越城建设,突出主责主业,保持定力,精准发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把党章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之中。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思想和行动纲领。新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以及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忠实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执纪这个核心职责、问责这个重要职责。要把学用党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联系起来,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八八战略”“红船精神”等要求贯通起来,与时俱进推进管党治党理念创新、组织创新、方式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律检查机关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上级纪委和区委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弘扬“红船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进清廉越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三个越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新成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严格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区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决不允许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
全力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突破年、改革创新深化年、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乡村振兴等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有计划开展对招商项目落地、“四个平台”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挥好“助推”作用。严肃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着力发挥好“清障”作用。
(二)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在提升党员干部形象方面取得新成效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对照“十种表现”,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要坚决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强化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转作风、艰苦奋斗再创业,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问计于民,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明群众纪律,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健全落实“1+X”督查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形成上下合力,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镇街、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查找单位权力运行风险点和内部管理薄弱点,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篱笆,不断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保护干部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大力营造敢于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挺纪在前,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一把手”讲廉课,发挥区廉政教育讲师团作用。深化“微考学”活动,坚持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清廉细胞,发挥“红色e家”APP媒介作用。继续挖掘陆游等历史名人的优秀家风家规家训,打响“清白泉”文化品牌。
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制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反映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督促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取得新成效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对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要把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总结提炼前一阶段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完成全年1/3行政村的巡查任务,抓好对已巡查村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镇街党(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有案不查的问题,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全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综合运用“3+X”模式化解信访,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健全落实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挂图作战”、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实行上下联动、捆绑责任,精准导航、分类处置,逐件评估、销号管理。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五)压实“两个责任”,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取得新成效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区委对“两个责任”的要求,督促“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责情况报告、责任追究和通报等制度,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坚持镇街和重要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做法,扎实开展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检查,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党组织。
深化镇街纪(工)委“三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对镇街纪(工)委的领导,不断强化“两个为主”,加强对镇街纪(工)委队伍建设和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的督促检查,更好地推动镇街纪(工)委履职尽责。发挥镇街纪(工)委监督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工)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紧盯“关键少数”,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
(六)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在巩固压倒性态势方面取得新成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支出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办案绝对安全。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确保不新增外逃人员。
依法行使监委职权。严格执行《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依照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赋予镇街纪(工)委相应的监察职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依法规范使用12种调查措施,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此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建立与政法各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七)加强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在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方面取得新成效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区委2018-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机构建设的通知》,配齐配强巡察组成员。加强巡察监督全过程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巡察信访受理、问题督办、情况通报、成果运用等方面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开展精准巡察,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管理、资金资源分配、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主动对接市委巡察有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增强整体效果。
全面改进派驻监督。结合事权下放和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合理调整派驻机构归口监督部门,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区纪委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镇街纪(工)委与派驻机构联系协作制度的作用,加大联合办信办案力度,着力提升派驻机构线索处置、案件和信访办理能力。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进一步增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强化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做到政治上忠诚可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带头发扬严细深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五个纪检”。
做到能力上本领高强。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利用“纪检监察学习讲坛”“机关干部读书会”等载体,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力求办结的每一项工作零失误、零差错,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做到管理上全面从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下大力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选拔力度,及时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激发干事创业动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关党总支、巡察机构党支部和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防控,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开启新时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三个越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