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发布 > 监督曝光
绍兴: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1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警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柯桥区湖塘街道陌坞村原村委主任胡建尧骗取养老保险指标问题。2013年9月,胡建尧通过虚构被征用土地面积的手段,为本人和其妻子获得失土农民养老保险资格并违规参保,共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152080元。2019年9月,胡建尧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20年3月,胡建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非法所得已被追缴。

  2.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原村委委员、结报员、文书郑畏尔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9月,郑畏尔通过隐瞒自己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申请成为低保边缘户,先后违规获取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国家补助资金共计51766元。2019年12月,郑畏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2020年5月,郑畏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非法所得已被追缴。

  3.诸暨市东和乡施坞闹桥村党总支书记周伟民落实低保政策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2018年4月,周伟民在落实低保政策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按要求对村内低保户进行调查复核,导致不符合低保标准的2户家庭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并违规领取低保金64040元。2019年12月,周伟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低保金已被追缴。

  4.新昌县梅渚镇上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徐锡初挪用捐助款等问题。2013年12月,徐锡初擅自将上级帮扶上湖村用于资助困难户的10000元挪作他用;此外,徐锡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徐锡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