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发布 > 监督曝光
嵊州通报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例

发布日期:2020-12-28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近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例。

  1、甘霖镇原下路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过铁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2月,过铁良在与负责该村退宅还耕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的村民张某商量后,通过虚开挖机租赁发票的方式,从下路西村集体经济中虚报32500元用于私分,其中过铁良个人实得现金7500元。2020年11月,过铁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款项已退缴。

  2、谷来镇原上显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楼正海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10月,楼正海在担任上显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未经公开招投标组织实施自来水维修及安装饮用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等工程,共支付工程款341.79万元。此外,楼正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楼正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金庭镇小柏村原村委王小珍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10月,王小珍利用担任该村新岭畈土地开发项目地上农作物评估小组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其田地面积和苗木株数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7760元。2020年11月,王小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退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