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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3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稽东镇龙西村党总支委员、文书祝兰林违规领取补贴,村党总支书记安卫兴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2月,祝兰林提议并参与讨论给予其规定报酬外补贴事项,并通过虚列支出,违规领取规定报酬外补贴5000元。2019年12月,祝兰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补贴全额退还。龙西村党总支书记安卫兴因研究讨论、审批把关不严受到诫勉处理。

2、平水镇下灶村党总支书记宋志根、村委主任顾庙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宋志根、顾庙根办公室实际面积均为17平方米,超过规定标准。2020年3月,宋志根、顾庙根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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