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11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越城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越城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越城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作为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区委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推进,与主题教育、日常监督、深化越城改革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越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对巡视反馈意见,区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相继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坚定自觉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个问题都由一名区领导领衔,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成效。借巡视整改东风,立足越城区和滨海新区协同发展,做到巡视整改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注重巡视整改实效。通过巡视整改,有力推动了党的建设有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干部精气神有新提升。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2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23件,办结率为98.6%。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党内警告8人,严重警告3人,政务警告3人,开除公职1人);诫勉谈话9人,教育提醒25人;新制定制度22项,修改完善制度15项;清退违规资金158万余元,追回资金1217万余元,收缴村级应收未收租金514万余元。
一、关于对擦亮“契约化”共建工作“金字招牌”的政治意识认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契约化”共建作为新时代推进基层党建的总牵引。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时关于越城区社区党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发挥党建统领发展作用,召开全区深化新时代“契约化”共建工作现场会,提出深化党建“契约化”共建七方面工作新举措,全面对标对表新时期“契约化”共建新内涵,擦亮“契约化”共建工作“金字招牌”。
(二)加强“契约化”共建标准化建设。推广全省首个党建“契约化”共建地方标准,完成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验收,推进全区“契约化”共建工作活动中心及实践区建设,扩大“契约化”共建覆盖面。
(三)加大“契约化”共建经验推广。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已被评为全省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十大品牌之一,荣获了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成功创建了第四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四)组织开展“亮身份、履契约、抗疫情”活动。发动全区2.3万名党员线上“亮身份”,4200余名区级机关干部、教师党员赴社区(村)履行“抗疫契约”,“契约化”共建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深化“八八战略”推动越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与绍兴滨海新区协同发展。2019年11月25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绍兴滨海新区,同年11月29日绍兴滨海新区正式揭牌。区主要领导交叉任职,部分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厘清滨海新区与越城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发挥“政区合一”优势,加快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区域内新兴产业发展,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入选全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名单。通过创新驱动,推动开发区综合排名稳步向前,加快越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区委九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沥青事件”等多起舆情事件处置情况汇报,查找短板,建立健全舆情事件处置举措,制定出台《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打造“1+6+3+2”区域治理综合体,建成全市首家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和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大初信初访的化解力度,制定出台了《越城区信访工作代办工作制度(试行)》,推进“枫桥式”村(社区)创建。区域治理综合体、信访代办工作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肯定。
(三)重新审视全区特色小镇规划。加大对“特色小镇”项目谋划、调研评估、科学论证的审核把关。盘活原“国科健康小镇”项目资产,加快富盛“抹茶小镇”、东浦黄酒小镇建设。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委认真研究开发区体制调整后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小微权力”的监管,加大对原袍江开发区、高新区等体制机制调整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区委巡察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制定出台了《区领导分管部门(单位)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制》等10个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区委常委深刻反思“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及时制定了《越城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个别区领导因分管领域内违纪案件多发频发现象未引起足够重视问题,被诫勉谈话。
(三)向下传导压力坚实有力。深刻吸取浙江博大房地产评估公司案件的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19年全区立案240件,党纪政务处分236人,涉及科级干部23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
(四)加大对群众身边“小微权力”监管力度。对马山中学食堂出纳李芳娟挪用公款问题,2019年11月13日对其进行监察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处分。对陶堰镇横旦村等村骗取财政补贴问题,经核实,有部分村存在虚报河道清淤资金以及部分村发票报销不规范等情况,涉及237万元财政资金由陶堰街道负责收回,对街道办事处2名责任人、4名村主职干部进行问责追责。收缴了25个村的村级房屋、土地应收未收租费514万余元。
四、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多发频发综合治理“后半篇文章”。区纪委常委会对近年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多发频发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下发了关于7起醉酒驾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对2018年2名正科级干部酒驾行为处理偏轻问题,经核查后,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二)加大问责力度。对区人社局下属人才市场有关违纪违规处理偏轻问题,经核查后,对原区人社局下属人才市场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个别区管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对涉及的1名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对司法领域权力寻租问题专项整治。区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阮凤权(绍兴市中院来我区挂职)在巡视期间,由绍兴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0月24日,绍兴市纪委监委对阮凤权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区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对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违反办案工作纪律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二)全面排查工程招投标领域多发问题。成立了由区建设交通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发改局、审计局、公管办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项排查小组。2020年1月16日至18日,对2013年7月至2019年11月全区采用EPC模式政府性(国有)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项目30个。检查发现大多数项目基本都能按相关规定流程实施,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施工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等较为规范。修订出台(EPC)工程管理制度。
(三)查处拆迁确权、赔偿领域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对原鉴湖镇骆家葑村大独轮地块违规确权获补偿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由区纪委监委、区房征办、鉴湖街道组成调查核实组。经核实,未经审批在该地块违章建两幢三层楼房确权不符合确权政策,追回违规确权的集体补偿款781万余元。由市、区两级纪委监委联动调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原鉴湖镇三名领导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针对发放拆迁补贴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清退,清退工作经费为95万余元。针对区人社局多次以购物卡券形式发放福利,所用经费在下属单位列支问题。在2017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2019年5名退休人员清退1.28万元,合计清退9.73万元。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时任区人社局1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2016年、2017年继续违规发放福利,对时任区人社局2名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追责。针对原皋埠镇11名干部在镇卫生院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涉及违规领取津补贴3.99万元全部清退,对涉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
(二)加强对公车使用日常监管。对全区公务车辆和公务电瓶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期按要求整改到位。成立了公车监管工作小组,加强对公务车辆和公务电瓶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完善了《越城区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规范公车使用。
七、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有的项目规划与实施严重脱离实际,如城南凤凰村二座断桥问题。凤凰大桥、横桥拆建工程是坡塘江拓浚工程标段的建设内容之一,项目申报立项、桥梁规划定位、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由绍兴市级相关部门牵头完成。加强与市级桥梁设计部门沟通,加快桥梁接坡工程建设,凤凰大桥、横桥接坡先后于2019年9月30日、12月29日完工并通车。原区农水局作为二座桥建设的牵头部门,对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上下沟通不力,对原区农水局分管副局长、分管区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针对“晒比”活动重包装不重实效问题。在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区委常委作了深刻检查。结合主题教育,2019年12月,区委主题教育办下发通知,在全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和集中逐条限时整改,摸排问题62个,现已完成整改。
(三)针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力,存在“多跑”“慢跑”现象问题。对巡视反馈“再多跑一次”问题进行认真核实。2018年9月,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双百攻坚”行动方案》文件,为完成项目赋码备案到核发施工许可证全流程耗时不超过100天的要求,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召集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提出对投资规模较大、情况复杂的企业投资项目在赋码备案前进行会商要求。对时任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佳、工作适应能力不强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领导带头示范。坚持实绩实干实效和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实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奔跑计划”,在一线实践锻炼中提任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全面梳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处了时任孙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某企业严重污染整改推诿塞责问题,时任马山镇党委委员对拆迁安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八、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指导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将“两个条例”学习纳入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课程。在主题教育期间,区领导都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
(二)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建立区国企党工委,负责加强对全区国企党建工作指导,注重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建设。规范了区建投公司和区环境集团等2家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三)加强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完成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挂靠党员情况。对1791名挂靠党员开展违纪违法情况排查,及时作出处置。对4名失联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了除名处置。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改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统筹做好超配干部消化工作,按要求撤销了政协研究室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专员,削减科级干部11名。
(二)针对个别人选把关不严问题。深刻吸取对个别人选把关不严问题教训,对全区面上情况进行梳理。加强组织人事干部能力建设,编印干部人事政策汇编。
十、关于存在整改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曲屯村部分纠错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区级层面成立专班,会同灵芝街道实行一户一策一团队包干,着力做好未签约户思想工作。未签约户已停发过渡费,不予交付安置房。
(二)针对个别领导2015年免职后,到国有企业任职超额取酬问题。重新核定个别领导2016年、2017年薪酬,清退超额薪酬21.06万元,并调离现职岗位。
(三)针对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理后,保留正科长级,调任其他同级岗位后又任实职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在保留正科长级期间相应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及时清退2017年12月—2018年6月镇街与部门差额奖金。开展责任倒查,对区委组织部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下一步,越城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后半篇文章”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结果长效固化,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区委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绍兴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越城落地见效。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事事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四是深化成果运用,打造全市首位度中心城区。坚持标本兼治,用好巡视整改成果,解决影响和制约越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8317044;邮政信箱:越城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12000。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