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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
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0-10-12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村(居、社区)组织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根据村(居、社区)组织主职干部“一肩挑”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切实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总体目标

从监督主体、监督路径、监督程序及监督的激励和问责机制等方面出发,通过畅通进退机制、明晰责权边界、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质效、提升监督合力等五方面,进一步加强“一肩挑”后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完善符合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特点的监督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主职干部进退机制,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做到严进、严管、严出。

1.严把选人关口。坚持政治标准,实施村干部任职资格常态化联审制度,纪检、组织、政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联合审查候选人(自荐人)是否存在“五不能”“六不宜”等情形,严把入口关,确保不带病上岗,真正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会干事、重品行、有担当的干部选出来。

2.严格教育管理。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调整报备制度,做到“凡动必备”。探索实施“一肩挑”主职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村主职干部每年按照自愿原则上交廉政保证金,镇(街道)党(工)委在村(居、社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切出相应资金作为廉政奖励金,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全额返还和兑现。建立村干部廉考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持续提升村干部清廉治村能力。

3.严守退出机制。探索“一肩挑”主职干部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选前承诺制度,健全村干部停职机制。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确保村干部在任时堂堂正正,离任时清清白白,交接时清清楚楚。

(二)严格落实“三张清单”,明晰干部责权边界做到定权、定责、定规。

4.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梳理和完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三资”管理等村级组织权力运行事项清单,健全“一肩挑”后“五议两公开”等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5.落实村干部责任清单。梳理村干部履职责任清单,从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发展集体经济、培育文明乡风等方面,分类明确责任事项,重点梳理“一肩挑”主职干部的责任清单,为“一肩挑”主职干部正确履职提供遵循和指导。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村级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把责任细化分解至每一个责任主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6.落实村干部负面清单。明确村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或者议事规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公正处理村级事务、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禁止性行为,守住廉洁履职底线。

(三)畅通知情评议检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7.畅通知情渠道。村级组织要规范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在村公开栏及时公开“三务”,推行“三务”电子化公开,做到同公开、同更新、同检查。探索村级事务质询、释疑机制,村民代表对有疑虑的村级事项可以提请质询,村级组织充分利用“村民说事日”“清廉茶室”“村事大家管”等途径,向党员、村民代表释疑。

8.畅通评议渠道。完善村干部年度工作实绩“双向评价”制度。“一肩挑”主职干部既要以村党组织书记身份向村党员大会述职,又要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同时,镇(街道)党(工)委要围绕村级组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班子团结、民主管理、兴办实事、服务群众等方面内容,对村级组织及村干部进行评议。

9.畅通检举渠道。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要在各村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民情通APP等新媒体手段,多途径拓展群众检举举报渠道。对收集的各类反映,要充分发挥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作用,及时流转处理各类问题信息和问题线索,实行限时办理、闭环管理。

(四)做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增强村级监督质效,做到专职、专责、专管。

10.专职化。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队伍专职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备专用办公室,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镇(街道)纪(工)委审核、党工委确定,既保证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又保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对独立性。

11.专责化。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深化“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制度,做好对村内事务及监察对象的监督工作,及时向上报告监督情况,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12.专管化。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情况、人员履职情况的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实行相对独立的工作管理。同时,选择若干政治素质好、村级事务精、有正义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组成监督员队伍,开展交叉监督,破解农村“熟人脸孔”难监督的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联系机制,压实责任提升合力,做到从严、从实、从紧。

13.强化考核监督。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好“一肩桃”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主体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区对镇(街道)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一肩挑”主职干部规范履职情况的年度考核,既考核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又要考核村级组织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同时提高在村(居、社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

14.强化协同监督。建立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线办协同推进、纪(工)委、监察办督促查纠的工作体系,通过“1+X”协同方式,加强对“一肩挑”后对村级组织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职能线办及分管领导抓好业务范围内的监管和问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压实并督促职能线办监管职责的履行。突出对“三资”领域的监督,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监管,持续推进“去现金化”工作,坚持与深化“三年一轮审”,强化对“三资”代理会计监督与管理,提升“三资”监管实效。

15.强化驻村监督。深化“三驻三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驻村指导员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对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指导与建议、对村干部用权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与权限,推动驻村指导员有效开展工作。落实驻村指导员定期报告制度,对村级组织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安排、小微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情况定期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告,镇(街道)党(工)委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闭环管理。

16.强化联系监督。探索监督联络员制度,为全区每个村(居、社区)配备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联络员,确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监督联络员每月不少于1次赴联系村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镇(街道)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其他联系部门或联系干部对村级组织的指导监督情况,重点监督问题发现情况、建议意见情况、向上报告情况、及时处置情况等。监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经汇总研判后以监督报告、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镇(街道)党(工)委反馈。

17.强化提级监督。重大事项提级管理,村“一肩挑”主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政治审查、离任报备等工作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管理;重点村居提级监督,后进整转村、经济相对薄弱村等“一肩挑”主职干部的履职情况,由区纪委区监委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村级组织提级巡察,按照“一届一轮”的要求,由区委组织力量对全区各村级组织开展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协调推进对“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成立推进“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领导小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订各镇(街道)实施办法,积极对接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担负起“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各项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计划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协调,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一肩挑”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纪委区监委要牵头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对推进工作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提出建议,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拖沓的进行通报,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柯桥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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