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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王锦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发布日期:2019-06-24 信息来源:市纪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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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经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批准,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纪委、柯桥区监委对绍兴市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锦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锦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实施拆迁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虚增拆迁安置确权面积,侵吞国家财产,涉嫌贪污犯罪;违规为他人获取拆迁安置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王锦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批准,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绍兴市柯桥区监委决定给予王锦良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王锦良简历:

 王锦良,男,1966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绍兴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3-2002.07  绍兴县房产管理处干部

 2002.07-2006.10  绍兴县县城建设办公室副科长

 2006.10-2007.08  绍兴县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科科长

 2007.08-2011.11  绍兴县华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2011.11-2013.08  绍兴县福全镇副镇长

 2013.08-2014.11  柯桥区安昌镇副镇长

 2014.11-2018.06  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06-2019.06  柯桥区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02-2019.06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6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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