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委拟招聘劳务派遣执法辅助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因岗位需要和保密要求,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 2、无违法乱纪行为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绍兴市户籍,性别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爱岗敬业,能适应夜间上岗,工作需要二十四小时倒班。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具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信访等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5日; 2、报名方式:填写《绍兴市纪委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绍兴市纪委公开招聘考察对象近亲属关系表》(附件二)发至报名邮箱:sxlzjyzx@163.com,咨询电话:0575-89118206; 3、资格审查:报名后,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用工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录用。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相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招聘各环节公示信息登陆“绍兴廉政网”(http://sxlz.sx.gov.cn)进行查询; 4、聘用及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录用人员与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届满,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经考核能胜任岗位的,薪酬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薪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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