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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立三项制度搭三个平台,力促综合派驻监督工作规范有效

发布日期:2016-12-19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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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履行监督职能,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绍兴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聚焦主业、立足创新,立三项工作制度,搭建三个工作平台,促进综合派驻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建立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的报备办法(试行)》,从局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局机关处室、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科级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等三个方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问题反映和信访举报等25项内容作出具体的报备规定,及时了解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建立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参加或列席各单位召开的党组(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决策和事后执行等重要环节,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今年来共参加或列席各单位的重要会议或对重要工作进行监督共82次。
  建立函告通报制度。对日常工作中、现场检查中和其他途径了解掌握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发函告知或通报,向各单位传递工作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共向各单位发出建议函、提醒函等10份,重点对节假日期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加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作出党纪处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搭建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出台《综合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每季度召开纪检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学习研讨、汇报交流、通报工作等,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探讨创新落实“两个责任”的方法及措施,切实强化工作联系,促进“两个责任”衔接,形成“两种监督”合力。
  搭建信息宣传平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派驻纪检组推出《清风廉语》信息宣传平台,通过领导声音、廉政故事、警示案例和工作动态等,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传递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正能量,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今年来围绕“主体责任”、“四种形态”等不同主题已先后编发3期。
  搭建组务会议平台。重视派驻纪检组内部管理,坚持每月召开组内工作会议,学习上级精神,交流研讨工作,深入查找综合派驻监督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切实强化履职担当,不断提升纪检组成员的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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