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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3 信息来源:中共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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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系统谋划。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委委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党性剖析,逐一认领相关问题的整改责任。二是把握整改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锚定整改方向,审慎细致制定145条整改措施,明确巡察整改“四张清单”,形成主要领导统筹牵头、班子成员靠前指导、责任部室合力协作、下属企业积极配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党委书记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巡察整改问题6个,以上率下带动各分管线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形成层层负责、联动协作、推进有力的“一盘棋”格局。三是狠抓督促推进,注重整改实效。制定《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一周一汇总一督查”跟踪督办机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整改情况专项碰头会15次,绘制“措施整改进度一览表”,用表单贯通责任链,形成整改措施实施动态跟踪、定期评估、一表晾晒的工作闭环,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将整改工作贯彻到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8人;诫勉1人;批评6人;书面检查4人;修订完善制度24项,收缴违法违纪款0.0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4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指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紧扣行业特性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水气管网建设,制定2024年水气管网建设计划;2024年已新建水气管道69公里,发展供排水用户1.53万户,供气用户1.7万户,年供气能力增加13.5亿方,较去年提升50%;加快推进新能源建设项目;调研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形成初步改革方案;完成《绍兴市市区燃气专项规划》的组织审批;积极拓展前端一般工业垃圾,开拓“三区”一般工业固废市场。

(二)强化科学研究与经营指导。调研并制订集团2024年科研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投资数约20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60%;对集团下属16家二、三级持续亏损企业开展全面梳理分析,形成《集团亏损企业清单》,分类推进减少经营性亏损工作;对近两年新设立企业加大指导力度,已有1家单位于2023年实现盈利;对承担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企业加强资金监管,对易地搬迁(或部分停产)企业,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工作。

二、关于“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行业服务主动性。主动对接联系上级部门了解水气配套建设需求,制订2024年度工程项目配套管道实施计划,完成《绍兴集成电路供排水长远规划》与《绍兴市市区燃气专项规划》审批,为专项工作落地提供支撑依据;积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园、综合保税区、轨道交通1号线芳泉站周边区域等项目配套保障,其中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排污管专线工程已具备供排水条件。

(二)提升水气报装便利性。推进“三端”通办一体化管理,在浙里办上架绍兴公用水气业务应用,使浙里办与网厅业务同源发布、数据贯通;开展“搬家一件事”应用推广,实现月办结过户业务100件及以上;整合水气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布,高质量推进“三进”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百家社区”、大用户企业走访活动,累计走访企业社区311家;开展水气服务进社区活动,完成社区服务38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9%。

三、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整合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公用文化培育,组织开展公用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阐述提炼公用文化核心理念;打造公用文化传播展示阵地,大力推进公用展厅、党建阵地和职工之家建设;加快水务、燃气、环境等产业板块深度融合,促进板块之间干部职工任职交流和教育培训,开展多形式的文体活动,增进干部职工沟通互动;制定集团《2024年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内外宣传、打造阵地载体、统一企业形象。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的对接,积极沟通推进餐厨沼液处理中心项目、LNG应急气源站与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建设,已正式投运餐厨沼液处理中心项目,截至6月底已累计接收餐厨项目沼液4893.6吨,日均113.8吨;严格依据改造计划加速推进城区老旧排水管道与越城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提前完成2024年度老旧排水管道建设计划。针对2023年老旧排水管道问题,对下属企业2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厘清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责边界;同步对下属企业开展“三会一层”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督促下属企业规范运作。

四、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防线。集中组织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活动,层层签订2024年度安全责任状,做到落实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盲区;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结合发生的安全事故,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发出督查反馈单,实行100%跟踪闭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危化品保存、燃气过桥管运行等专项检查,指导下属企业开展水气生产相关运营制度修订,不断强化数字手段的运用与管理,进一步提高预防与应急能力;积极推进实施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完成2024年全年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委外处置招标,截至6月底已委外处置飞灰4269.72吨,实现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意识形态建设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修订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五张清单”》,明确将意识形态纳入工作清单;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本年度已完成中心组学习7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重点领域风险每月分析研判、每季度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工作机制,并将集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述职内容及集团党建工作要点。

(二)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为社区、大用户企业配备专人联络员,通过开展“三进”服务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民生意见;通过集团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在各服务营业厅设立意见征集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集团及下属企业2023年度网络安全高危隐患修复情况进行复测,确保网络运营安全性;建立下属企业网络安全联络员队伍,形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开展网络安全运维意识专题培训,每月进行网络安全扫描和隐患处置,汇总工作动态定期上报。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查纠“四风”问题,集中开展集团内部违规吃喝、违规接待、酒驾醉驾、福利发放等问题的专项自查与“回头看”行动,对集团全体党员干部深入排查;组建业务队伍,深入下属企业开展“1+X”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及督查反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开展调查,对集团及下属企业3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严肃处置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对水务产业公司1名职工党内警告,对下属企业2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七、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劳务分包、工程招标等项目的监督管控。规范开展劳务分包工作,严格执行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与考核;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宣贯活动,并对下属企业开展招投标专项自查,督促集团上下规范运营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对下属企业5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二)细化物资采购管理。组织召开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宣贯活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日常管理,督促指导3家下属企业完成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并做好动态管理。对下属企业3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三)深化股权投资管理。修订集团《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招聘法务专业人才1名;对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近3年股权收购及对外投资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复盘所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并同步修订集团《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对下属企业1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八、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重点问题推进力度。制定印发集团《2024年工作要点》,充分保障全年重点工作编制的可行性、科学性,定期开展完成情况通报,有力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作为,赴温州公用事业集团、台州水务集团开展考察学习,为“水务一城一主体”改革提供参考思路,形成初步改革方案;主动推进用户规模化改革和“城燃企业扁平化改革”协商合作事宜;对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进一步厘清企业固定资产。对下属企业1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二)多措并举盘活“沉睡”资产。通过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网平台挂牌、市场显眼位置投放LED屏招租广告、闲置营业房醒目位置张贴招租通告等多种通道、多个方式开展宣传招租,已成功出租塔山文化广场营业房10间,并完成国际物流中心场地出租;依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谋求市城投集团合作,共同推进清能公司老厂资产处置工作,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资产盘活;开展集团内部不动产梳理,形成闲置资产清单,明确资产处置方向,形成处置方案。

(三)着力突破历史遗留问题。组织相关产权单位对集团不动产进行全面分析,形成《集团未确权不动产清单》,并积极对接市国资和市、区两级资规部门,全力推进不动产确权工作,已完成确权3处;完成对水联大酒店的注销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九、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关键业绩差异化考核。制定《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暂行办法》,以优绩多酬为指引,优化竞争类企业收入封顶机制,打造以业绩考核为主、以排名赋分考核评价为辅的考核模式,促使考核重点更突出、过程管理更周全、结果兑现更严格,考核差距更明显。

(二)提升调研课题质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照集团主责主业,制定《2024年度集团领导课题调研方案》;结合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优化调整集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支部和基层班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完成山东兴泉公司工商注销并认真分析该问题原因,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同类问题企业明确下一步处置计划。

十、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中心组学习交流制度。专题学习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对理论中心组会议的规范性程序进一步了解掌握,进一步完善《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2024年已组织开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等10项,学习中央、省委及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政策意见14项。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召开从严治党党委会,修订《集团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管理办法(试行)》;组织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与下属企业党组织签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情况督查,开展下属企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召开下属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大会,并进行现场评议;对纪委书记缺配的2家下属企业完成纪委书记配备,并提出相关分工建议。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紧盯风险领域,开展集团内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修订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开展对下属企业因私出国(境)的专项督查;聚焦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下属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修订与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开展职称评聘专项督查并指导下属企业制定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优化考勤管理,完善《集团本级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与线上请假系统,开展集团内部请休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对下属企业2名相关责任人作问责处理。

(四)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印发集团《2024年度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计划》,常规化开展月度法纪学习活动6期,编写、宣发案例典型6个,学习贯宣新修订纪法制度6项;开展酒(醉)驾专题讲座,进行助廉、访廉、学廉等活动3次;确定廉洁档案管理名单,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管理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676人建立廉洁档案并统一管理;开展廉洁风险点摸排,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合计新增、调整廉政风险260个,制定防控措施295条;督促指导下属企业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十一、关于“纪委监督责任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集团《纪检监察与综合监督协同配合实施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纪检监察例会制度》等6项制度,强化建立集团纪委与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风控审计等职能部室监督的信息互通、协同联动机制,依据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长效化运用执纪整治结果;制定集团《2024年度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计划》,建立集团纪检监察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提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十二、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长远谋划重点项目。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科学谋划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实施2025—2026年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4只,计划总投资25.5亿元;编制《宋六陵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方案》,并推动开展项目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推进水务三区融合,积极主动开展调研,制定“水务一城一主体”改革初步方案;推进天然气三区一体化改革;保障垃圾增量工作有效展开,积极开拓“三区”一般工业固废市场,截至2024年6月底,累计垃圾进厂量53.47万吨,同比增加3.06万吨,增幅6.06%。

(二)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专题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的工作理念;印发集团党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相关举措》,扎实推动党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走深走实;将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纳入“五张清单”,并作为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促进领导班子之间深入展开沟通交流。

(三)规范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集团“三会一层”议事规则,从严履行上会议题事前申请报告程序,推动分管条线领导会前议题把关机制落实,确保上会议题质量;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专本记录,对会议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4年以来已召开集团党委会13次,董事会7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议题共82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41个。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形成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措施办法,建立年轻干部“源头活水库”,摸排集团内部优秀年轻干部94人;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修订集团《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开展下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自查自纠,摸清各下属企业职数及配备情况,督促指导4家下属企业提任中层干部16名,进一步解决干部缺配问题。规范选拔任用办法;制定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试用期相关规定。

(二)健全人才留育机制。制定集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对下属企业职称评聘、人才培养“双轨制”晋升等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规范开展人才职称评聘;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联合市级部门举办2024年绍兴市管工(供水管道检漏工)职业技能竞赛、2024年绍兴市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扩宽人才交流通道,选拔12名优秀人才到关键岗位锻炼;开展新职员工集中培训,加快新员工融入公用文化;做好后勤保障工作,2024年集团内部出租人才公寓共65套,较去年新增18套。

十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深抓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下属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督查,指导水务产业公司、燃气产业公司、环境产业公司、环境服务公司4家企业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摸排梳理2024年度届期将满党组织,做好提醒督促工作;对下属企业开展严肃党组织生活的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党建党务相关知识专题培训;严格执行《集团纪委列席下属企业会议制度》,不定期参加下属企业党组织会议,对会议规范、会议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与指导。

十五、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履行主业主责。推进柯桥区天然气资产、股权划转工作;对嵊州天然气未按时组建问题,进行全面复盘并形成相关材料,做好汇报销号工作;专题研究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成立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专班,调研了解掌握近期省内台州、温州等城市水价信息,积极与市发改委价格处对接,沟通自来水价格调整前期相关事项,制定自来水价格调整相关建议方案。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开展社会公开招聘2次,实际录用100人,其中研究生10人,占比10%,大学本科88人,占比88%;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形成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相关措施办法,建立年轻干部“源头活水库”,摸排集团内部优秀年轻干部94人,并拟定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计划。

十六、关于“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工程结算审计专题会,对2018年以来集团下属各企业工程结算审计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对滞后结算审计的工程项目列出问题清单,依据问题原因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召开结算审计推进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各下属企业工程审计结算工作;督促指导燃气产业公司加强与施工单位对接,已完成对1年以上未送审的项目的送审工作,及滞后结算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

十七.关于“推进建章立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下属存在劳务分包业务的企业开展招投标工作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已开展整改,并完成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制定集团《2024年制度“废改立”清单》,明确集团下属企业、机关职能部室年度制度修订计划;开展制度建设专项业务督查,并将制度“废改立”计划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对下属企业的综合考核,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完成新增或修订巡察相关制度41个。

下一步,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锚定“解决问题,按时销号、形成长效”的整改目标,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公用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一是在落实整改责任上不懈怠。集团党委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各责任部室进一步压实责任,协同单位持续做好协同配合,继续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在推进整改节奏上不松劲。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措施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时间挂图作战、靶向发力,定期汇总督查,推动问题按期销号。三是在深化源头治理上不停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相融合,注重举一反三,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以监督常在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制度发挥真正作用。四是在发挥整改成效上不动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效应,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各方面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效,推动公用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9050300;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427787369@qq.com。

中共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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