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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纠治作风 清泉徐徐来

发布日期:2024-06-13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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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一到下雨天,水就特别浑浊,大家都不敢用。现在好了,用水不用愁了。”日前,在连续阴雨笼罩下的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村民周大姐一边打开水龙头淘米做饭,一边感慨地说,“以前用水需要先用过滤器过滤,碰到雨天水浑,只能去打井水。现在就方便多了。”周大姐口中的“方便”来自金山湖村单村供水站的改造提升,也是诸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成果。

去年以来,诸暨市纪委监委紧盯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治党员干部不落实、落实不力、假落实问题。根据这一工作安排,岭北镇纪委监察办细化监督工作清单,聚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政务服务等领域强化监督检查。

“这个项目怎么开工的?施工人员在哪里?怎么设备都没有?”2023年春节过后,当岭北镇纪检监察干部到金山湖村走访项目情况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台账资料显示早已“开工”的该村饮用水达标提质项目现场一片宁静,毫无水利工程建设应有的忙碌场面。带着疑问,岭北镇纪委监察办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一个项目建设中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被揭开——时任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张某支支吾吾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原来,2021年7月,诸暨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其中就包括岭北镇的三洲村、金山湖村等村。作为项目的具体经办人,张某为应付检查,多次瞒骗谎报进度,在项目仅完成工程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并无实际施工的情况下,伪造公司印章、虚构施工合同和开工报告等资料,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进度。最终,张某因伪造印章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二日,且因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项目建设中假落实等问题,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履职不到位的分管副镇长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问题的纠治当然不能仅仅以处理失职人员为结果,在调查核实的同时,岭北镇纪委监察办立即督促镇政府相关业务线加快办理进度,抓紧落实。监督推动下,2023年5月,金山湖等村的饮用水提升工程组织招投标,6月初即进场施工,经过加速赶超,项目在年底顺利完工,并通过了水利部门验收。今年初,比原计划迟来一年多的优质山泉水终于送到了农民家中。

整作风之“形”,兴实干之风。近年来,诸暨市纪委监委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聚焦党员干部不落实、落实不力、假落实等问题,梳理出包括项目建设中推诿扯皮、执法监管走过场、“三服务”流于形式等10种表现,并针对性形成监督清单,常态化运用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照问责追责清单和容错免责清单,做到精准审慎问责。

“不作为不担当、懒政怠政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努力营造整治慵懒散、激励真作为的良好氛围。

(诸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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