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近期召开的勤廉绍兴暨作风建设大会强调,要健全容纠并举长效机制,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绍兴市城投集团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出台《绍兴市城投集团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正确执纪导向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进集团“一体两翼”转型发展中敢为善为、图强争先。 《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在经营管理和推动发展、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干部职工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办法》详细界定了10种具体容错情形和5种免责条件,厘清容错纠错的界限,解决了容错边界模糊、免责条件笼统的问题,既促进严格遵纪守法,又严防出现把容错当做“挡箭牌”和“保护伞”的情况。既综合考虑事发背景、时间节点,又严格区分内因与外因、区分破纪与试错、区分为公与为私,给想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下“定心丸”。 下一步,城投集团纪委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实施容错纠错,做到让担当者担当、让敢为者敢为。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及时做好受处分干部的后续教育管理,对受处分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新站起来,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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