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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扭住“三个点”不放松 推动规范亲清检律关系

发布日期:2022-06-17 信息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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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助力建设“检律关系业内标杆省份市域范例”上,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关于深化检律协作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为指引,围绕浙江省出台的事关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八个跨领域跨部门制度,工作中扭住“规定执行、数字赋能、多跨落实”三个点不放松,推动构建“和谐共融、良性互动、规范廉洁”的亲清新型检律关系,促进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去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在线为辩护律师提供代理案件相关服务6787人次,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自动推送并提供业务办理9246件次;实时跟踪有律师代理的案件,今年来已经对其中超过标准的6件予以了关注提醒。

扭住“三个规定”执行关键点,推动规范管理常态化

检监察组推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刊发“三个规定”倡议书,定期向律师、社会公众公布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出台《加强认罪认罚案件报告报备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义务告知责任;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和长效化,巩固深化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果,将执行“三个规定”、抵制不当接触交往等内容纳入“五张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检察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纳入纪检监察专项监督检查范围,严查检察人员与律师等发生泄露工作秘密、推荐介绍案件、接受请客送礼及借款借用物品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定期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编发廉政短信,汇编典型案例,督促净化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生活圈和社交圈。

扭住“数字检察”赋能切入点,推动服务监督信息化

检监察组推动“数字赋能”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实现预警提醒实时化、分析研判常态化、优化服务机制化,以此来提升亲清新型检律关系构建质效。将“三个规定”等内容嵌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取随案预警的形式提示办案人员自觉抵制不当接触交往,及时防范办案风险;推动律师代理案件动态监测分析系统上线应用,动态分析监测律师代理检察案件情况;依托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强化线索研判分析、甄别认定和系统比对结果的运用,对不当接触交往等行为情形进行分类统计,在每月检务督察通报中予以发布。与此同时,要求充分应用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数据转起来,让律师少跑路。

扭住“八个多跨”落实着力点,推动检律关系制度化

检监察组着眼破解影响制约检律关系的顽瘴痼疾,督促将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诉讼行为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八个跨领域跨部门制度列入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必修课学习;在每月检务督察通报中开辟案例选编板块,通报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成果。督促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细化分解各部门各环节与律师接触交往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内控监督路径;细化《检察人员离任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完善离任检察人员数据库,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有关信息双向核查机制,探索离任检察人员代理案件自动识别预警系统。督促落实《年度绍兴市检律工作开展方案》,开展常态化互访交流,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绍兴检察特色工作品牌等,着力实现检律之间理念共融、机制共创、信息共享、协作共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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