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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监督压实河长制 守护碧水清流

发布日期:2021-09-2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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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户直接在渠道内成群养鸭,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没有把管护责任落到实处,确实失职了!”日前,在接受镇纪委监察办的提醒谈话时,诸暨市姚江镇梓尚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培永当场作出深刻检讨。

  就在上周,因负责管护的江阁渠道受养殖污染水体浑浊发臭,作为村级河长的王培永被绍兴市河(湖)管护曝光平台点名通报。

  原来,梓尚阁村江阁自然村外围、江阁渠下段北面有一鸭子养殖场。因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用于放养鸭子的池塘已无法满足需要,养殖户便擅自将部分鸭子放养在离养殖场不远的江阁渠道内。王培永虽在巡河过程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也上门找养殖户进行了劝导,但在得到养殖户“明天我不会再放出去了”的承诺后,未跟进监管,致使渠道内水体受到养殖污染,并在持续高温作用下发黑发臭。

  问题发生后,姚江镇纪委监察办立足职责,督促镇相关职能办公室加强对被曝光水体整治的监督指导,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内河(湖)管护情况的全面自查自纠,并明确专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第一种形态”处置。

  据了解,诸暨市水资源丰富,境内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共有江河24条,蓄水工程1145座,建成大小沟渠269条。为切实加强水资源、岸线管理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近年来,诸暨坚持以安全为前提、生态为基底、美丽为形象、幸福为目标,大力推动诸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优化水生态。

  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诸暨市纪检监察系统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污水治理、河道保洁、畜禽养殖退出、污水排放等重点问题,通过信息管理平台线上抽查、直奔现场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查找“河(湖)长制”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监管责任缺失、防治措施不力等情况,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守护水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针对督查发现一些河(湖)长日常履职不到位、手机APP巡河流于形式等问题,督促市水利局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成效评估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牌头镇纪委监察办就抽查中发现斗岩村村部边池塘漂浮物多、水质感观差的情况,第一时间约谈村级河(湖)长责任人,督促立行立改;东白湖镇纪委监察办立足饮用水源头保护,针对库区内污水排放、香榧壳等农作物垃圾倾倒污染水源问题,整合下辖19个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力量,开展治水护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9份……

  “水环境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我们将坚持以精准监督守护青山绿水的自然生态,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诸暨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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