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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2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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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建设局园管中心原副主任求国汀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时任县建设局环卫处副主任求国汀,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累计金额达1.9万余元。此外,求国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求国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退缴。

  2、南明街道棣山村原党支部委员潘鑫军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1月,时任南明街道棣山村村委主任潘鑫军,违规送给时任县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已处理)香烟等礼品。2021年6月,潘鑫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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