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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0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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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绍兴市上虞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3日,巡视组向上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上虞区委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落实举措,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系统谋划、协调落实;多次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制定《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对重要问题主动抓、深入改,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党政班子其他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条线、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对标省委整改,建立保障落实“区委常委会总负责机制”“巡视整改工作销号管理机制”等六项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一体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省委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以及“七张问题清单”、审计监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巡视整改激发出的激情和力量,转化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强区、品质名城”的干劲和动力,最大程度地把巡视成果运用好、拓展好,推动上虞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4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22件,办结率90.24%。对巡视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1件已处置完毕,1件已党纪政务立案。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5件,了结13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处分5人(警告2人,记大过1人,撤职2人);组织处理5人(调离岗位1人,免职4人);诫勉25人,教育提醒104人;建立完善制度31项,清退款项138.4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336.28万元。

  一、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心走深走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总书记对绍兴和上虞工作指示批示“四张清单”贯彻落实,建立“四张清单”按季督查机制。部署开展“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188”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行调研,1-6月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5%,其中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27.9%;规上工业利润总额82.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7.4%,其中高端染料日化和汽车部件产业利润增速分别为6.6%、114.3%。推进化工行业改造提升2.0版,全面开展“57+5”对标改造提升,完成全部市区化工产业“跨域整合”项目签约,16个集聚提升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

  (三)实施“双抓双优双突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创新突破生产性服务业,拓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经济扩容提质。今年1-6月,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51.38亿元,同比增长10.8%,占GDP比重为46.8%,较2020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四)制定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和工业全域治理方案,深入推进乡镇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筹建并实体化运行曹娥江经开区(筹)专班。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7778家,完成“个转企”166家,省级小微企业园3家。

  (五)部署开展“文化铸魂提质年”活动,把打造新时代孝德文化传承地作为“十四五”期间战略定位,确立以孝德文化为主体,青瓷文化、春晖文化、东山文化等相辅相成、特色发展的新格局。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实施孝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省级试点项目,加快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深挖深化清廉文化,争创廉德文化之乡。

  二、关于“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相关工作。印发《绍兴市上虞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聚焦交通、产业、科技、文化、民生等方面,全方位推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形成“每月一例会、每季一通报、半年回头看、全年总结评估”工作机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强化“十四五”规划编制,明确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内容和举措。持续抓好《绍兴市上虞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并将联甬工作作为重点予以大力推进。加快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上虞产教融合创新园等重点项目,积极对接参加杭州都市圈市长联席会议,积极筹备杭绍甬(上虞)投资洽谈会、上海旅游招商推介活动等;加大与杭甬产业对接、项目招引,目前已引进杭州地区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储备杭甬地区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个,其中宁波地区项目2个。

  三、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化工行业改造提升2.0版,纳入提升改造的企业共99家,目前已完成提升改造67家。

  (二)扎实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已在全市率先完成105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环境信访304件,已办结295件,环境信访较2019年同期下降27.1%。

  四、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一是即知即改,认真对照《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二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前阶段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梳理,修订完善村社巡察监督重点细化清单,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村社巡察,推动巡察监督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三是制定并执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巡前业务集训、主体班次培训、集中授课培训、周一夜学和以干代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巡察能力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的专业能力。四是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巡察工作全过程,拓宽群众参与巡察的渠道,广泛运用巡察举报二维码,打造“指尖上”的监督,通过谈话座谈、信访接待、下沉调研、走村入户等方式,破解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渠道偏窄、顾虑较多、数量偏少等问题。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完成对全区工程招投标领域信访、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对区建设局、区水务集团等单位不符合招投标相关程序的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对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3人党纪处分(给予区水贸公司采供科科长、采供科原科长、规划建设科原科长党内警告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补充意见》,下发《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制度汇编(2020)》,组织开展全区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国有企业招投标监督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完善金融考评办法,明确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激励方式调整为评选表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优胜单位,不再发放现金奖励。修订完成《2021年度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考评。

  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最严厉手段整治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起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事件涉及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3人诫勉谈话、16人谈话提醒,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及所在单位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重拳开展整治。2020年12月起常态化开展“两局”“两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党员干部涉酒违纪违法及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问题,对发现问题从严从重从快顶格处理。巡视以来,已部署开展“两局”“两所”专项整治9次,查处党员干部29人,5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崧厦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区文联副主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汤浦镇卫生院副院长党内警告处分,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务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20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三是严明纪律要求。编发廉情参阅,对近年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5家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采取有效措施,从严加强管理。四是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对多次发生党员干部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的5家单位追究“两个责任”,对单位党组织和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集体谈话。

  (二)以锲而不舍态度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上轮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已部署开展3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行动。本轮巡视以来,一是落实问责措施。2021年3月,对巡视反馈的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4家单位的9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4月起,区纪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总工会等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应休未休年休假、夜餐补助开展整治,共清退资金19.73万元,2人诫勉谈话、11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并对12家存在违规发放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发挥“1+X”专项督查机制,督促推动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区委办﹝202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的通知》(虞财监督﹝2021﹞6号),落实省、市关于严禁擅自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的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发放、提高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等行为进行专项清理。重申相关纪律,凡是巡视之后再发生,一律从严处理,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四是持续正风肃纪。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省委巡视进点后区委巡察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共清退资金127.7万元,4人诫勉谈话、7人谈话提醒。

  六、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加强问题线索收集,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民生聚焦的行业环节和重点领域,严厉整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2021年1-6月,立案审查调查数同比上升77.8%。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出台《全力打造基层监督上虞样本实施意见》,完善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工作体系、“4+3”党风政风日常监督体系和内外协同贯通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等三个体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融入基层治理,推进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双查双保”工程监管2.0版平台建设,构建数字化、全流程、标准化的政府投资项目闭环管理体系,开发应用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压缩寻租空间,降低廉政风险。四是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督促梁湖街道、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严宏峰、王华、糜惠等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五是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第一时间发布审查调查、党纪处分、追逃追赃等信息,强化震慑作用,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典型案件警示录》,常态化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强化现场警示作用。以成功追回潜逃18年的原工商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副主任邵建力为契机,认真做好追逃“后半篇文章”,拍摄警示教育片,及时组织金融、国企等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承接上级有关试点任务。

  (二)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亲清政商环境。一是由区委主要领导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上对全区领导干部提出要进一步坚持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家风家教等要求。二是加强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行为,坚持“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的理念,通过参加或列席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开展政治巡察等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今年来共派出13个监督组对各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排定5个单位开展区委第十三轮巡察。落实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健全区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信息档案,对反映有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严防利益输送,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制度,出台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报告程序、报告要点、时限要求。四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开展“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区级领导挂联制度,做实“三驻三服务”,深入开展“三师三员回归乡村”等活动,把政商交往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排定15个具体项目,对新衙门作风和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七、关于“区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用心用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动新屯南村全域提升。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学习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上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动街村干部往深里学、往心里学。二是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推进工作组,下设1个工作专班和4个指导组,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摸底”活动,帮助解决问题诉求104个。三是专题召开“推进全域大提升、建设美丽新屯南”动员部署会和“三师三员”民主恳谈会,开展“解放思想、凝聚合力”大讨论,共商新屯南发展大计。召开村级班子组织生活会暨作风提振会议,细化制定分片联线等“十项整转机制”,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结合“五星3A”迭代升级,将新屯南村纳入2021年“锦绣虞村”重点村打造梯队。四是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4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

  (二)不断加大村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一是出台《关于实施“五大工程”推动新时代村社组织高质量运行的若干意见》《上虞区村社“一肩挑”书记系统化管理工作规程》,理顺“一肩挑”后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二是建立村主职干部后备库,全区296个村共入库后备人选592人,其中30周岁以下占50.0%,大专以上学历占79.1%。三是出台规范村社干部用工报酬的指导意见,新公开招聘69名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新发展农村领域党员402人,为村干部队伍提供源头培养对象。

  (三)突出抓好10个村社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东关街道、驿亭镇排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一对一”跟踪发展,目前9个村社党组织均已新发展党员1人以上,另1个村已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人、今年拟发展预备党员1人。二是制定全区党员发展“三色预警”制度,对三年未发展、二年未发展、当年度未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村社,分别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压实发展责任。

  八、关于“选人用人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行干部任期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经常性分析研判,选优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保持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队伍稳定。

  (二)清理规范干部兼职事项。对25名干部违规兼职和4名国企干部企业兼职超规定数量情形逐一梳理分析,形成整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和干部个人抓紧清理到位。至目前,24名干部的兼职事项已完成整改,5名干部因涉及企业改制、注销等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待企业关系理顺后尽快落实清理到位。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干部违规兼职问题自查整改,对新发现违规情形的12名干部,均已责令相关单位清理整改,并对5个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提醒。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兼职源头核查机制,对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干部实行兼职事项审查。

  (三)加大“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机构“三定”规定,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建立整改消化工作台账,加大整改消化工作力度,对2019年机构改革因领导职数减少等原因超配的17职科级领导,至今年5月中旬已全部消化。调整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核减超标准核定领导职数5名、违规核定领导职数3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置符合标准要求。

  九、关于“部分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东关街道、区生态环境分局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1人政务处分(给予时任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政务警告处分)、1人已党纪立案(时任东关街道彭家堰村党支部书记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干部监督“耳聪目明”工程,依托信息平台整合干部监督信息,健全精密智控干部大监督机制;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及时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三)部署开展“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主题实践活动。明确“责任担当大讨论、争先创优大比拼、实干实绩大检视、服务效能大提升、为官不为大整治、两个担当大落实”六大系列23项活动载体、60个重点任务,全领域、全方位推进,持续增强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和内生动力。

  (四)强化担当实干的用人导向。扎实开展乡镇部门届期(任期)考核,同步开展政治素质专项考察,用好中心工作专项考察成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激励监督的重要依据。强化实干实绩鲜明导向,注重使用政治强、敢担当、懂专业、善治理、作风正的好干部,坚决推动干部庸下劣汰。

  (五)健全优化行风评议工作机制。及时反馈2020年行风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和排名下降明显的7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制定2021年全区“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行风评议方式,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部门服务质量提升。

  十、关于“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德盛公司抓紧补缴土地出让金,截止2021年3月15日,德盛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332.91万元已全部补缴到位。

  (二)在2016年出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意见》的基础上,又于2019年出台《上虞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相关工作。

  十一、关于“‘出让土地闲置未及时处置’的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布全区“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工作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两个通报,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作为重点内容剖析,督促各单位按研究制定的闲置土地“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加快处置工作进度。

  (二)加快“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截止今年6月底,省委巡视发现的25宗980.77亩闲置土地已经处置到位8宗448.57亩,其中已开工4宗148.82亩,已收回4宗299.75亩。

  下一步,上虞区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创新强区、品质名城”建设新局面。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严格对照区委《整改方案》实施销号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整改的,加强跟踪督办、考核问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坚持常态长效,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突出制度建设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破立并举,切实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成果固化整改成效。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进清廉上虞建设,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和实的主旋律,强化“四责协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放大整改成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落实省委“三个争先”导向和市委“三先三创”要求,落细落实“1355”年度重点任务,抓实抓好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2214292 ;邮政信箱: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上虞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yjwxf001@163.com。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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