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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清廉治村 从这八条做起

发布日期:2021-06-18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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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清廉村居建设,基层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关键。为引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带头锤炼政治素质,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综合履职能力,日前,诸暨市纪委市监委结合基层实际出台《清廉治村八条》。八条内容重点突出、简洁明了,且通俗易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助力乡村振兴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漫说版的《清廉治村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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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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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落实村(社区)干部利益回避机制,管住亲属,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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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实干为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实干担当作为,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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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民主决策。杜绝“一言堂”,严格执行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管理村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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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依规办事。秉公用权、规范履职,认真落实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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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重精细管理。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监管工程项目,持续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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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重公开透明。拓宽公开渠道,完备、真实、及时、规范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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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重村风引领。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推动清廉文化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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