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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5-07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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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司法局长乐司法所原所长麻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麻闽以代为支付餐费名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9650元。此外,麻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麻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长乐镇原党委副书记单惠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单惠峰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崇仁派出所所长和长乐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消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7010元。此外,单惠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单惠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崇仁镇安江村原党支部负责人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金雨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2月,金雨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0000元。此外,金雨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金雨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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