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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运用"枫桥经验"打造基层监督治理样本

发布日期:2021-04-21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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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运用“枫桥经验”打造基层监督治理样本

——诸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叶伟明访谈

叶书记调研照片.JPG

图为叶伟明(右一)在浣东街道入企开展“三服务”活动


  做好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把握和运用好群众路线这一重要法宝?

  叶伟明: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性质决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实践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源,群众需求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风向标,群众利益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落脚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离不开群众智慧、群众参与、群众力量,健全镇村纪检监察组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组织群众参与监督等,都是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监督者。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了解群众反映什么,倾听群众诉求什么,一线受理,就地解决,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诸暨是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共建共治、抓早抓小等理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推动监督在基层扎根落地?

  叶伟明: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把“枫桥经验”内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打造基层监督治理样本,得到中央纪委赵乐际书记调研肯定。重基强基,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建立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做强“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共建共治,构建乡镇党委全面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村级监察联络站贴身监督“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监督网络。抓早抓小,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信访矛盾最集中、基层利益交织最复杂的农村“三资”、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土地开发、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界定村级权力清单43项,出台清廉治村8条,严明村社党员干部负面清单37项,不断推动规范用权、阳光晒权、严格控权。


  诸暨是如何构建基层清廉体系,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

  叶伟明:清廉建设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在基层,诸暨市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以点促面释放能级。以清廉单元带动全域推进,清廉建设基础在单元建设,从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企业、清廉家庭等单元入手,健全部门主抓、乡镇主力、单位主体协同机制,强化市镇村三级联动,向各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以示范点带动全线共进,分析研判不同行业不同特质,按照“突出特色、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的思路,一类一标准,分项明确实施意见,开展专项行动,培育可复制可推广清廉样本21个。以清廉体系带动基层治理,将清廉建设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与智治深度融合,积小胜为大胜,持续释放叠加效应和增益效应,逐步实现全方位全领域清廉目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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