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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问题底稿让巡察工作底气十足

发布日期:2021-04-02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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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沙,在巡察办吗?我们有个整改问题想咨询一下具体情况。”“我在的,陈部长您随时可以过来。”3月24日一大早,诸暨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络员沙周颖就接到市城乡集团监察审计部部长陈颖莉的电话。

  原来,就在上周,诸暨市委巡察组向包括市城乡集团在内的10家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市城乡集团党委按照巡察整改“六见”要求(即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规章制度),着手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整改责任分解。在逐条对照、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时发现,“工程项目日常监管流于形式,部分在建工程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到位”这一条,因反馈意见中未作详细阐述而无法认定责任人,故联系巡察组想了解具体情况。

  得知缘由后,沙周颖随即调阅该单位的巡察问题底稿,找出了当时巡察组现场检查的详细记录。底稿中清清楚楚地写着发现问题的方式、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情况等内容,这让带着疑惑前来咨询的陈颖莉感叹不已:“刚才我还担心,事情都过去两个多月了,当时的情况巡察组还会记得吗?没想到记录这么详实。巡察组的工作真细致!”

  “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经得起被巡察单位的追问。”诸暨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傅鲁刚表示,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个反馈问题都必须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定性准确。

  据介绍,为提高巡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避免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求证不规范、要素不齐全、材料收集不完整等情况,诸暨市委巡察办于2018年开始建立和运用巡察问题底稿制度,明确要求巡察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归集、记录、分析和判断,对写进报告的问题更是要求逐人、逐事、逐个进行梳理,按照问题来源、问题概述、巡察了解过程、支撑材料进行撰写,并签字背书、统一归档,形成准确、规范的问题底稿,使事事有对应、件件都可查。

  高质量的问题底稿不仅为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问题线索移交后的快查快办奠定了基础,诸暨市东和乡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朱建刚对此深有感触。在十六届诸暨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中,朱建刚所在的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东和乡时发现,该乡某村原党总支书记存在违规发放、领取补贴等方面的问题。乡纪委监察办在接到问题线索移交后,依托问题底稿中有血有肉、指向明确的丰富信息,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初核,随后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我们将坚持巡察问题底稿制度的刚性执行,以高质量的巡察报告推动高质量巡察效果。”诸暨市委巡察办主任徐剑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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