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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专项整治营造公务用餐新风尚

发布日期:2021-11-17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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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违规宴请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守好规则底线。”日前,新昌县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赵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公务接待名义宴请周边村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开展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新昌县纪委县监委立足监督首责,聚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职责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养成以及铺张浪费易发多发领域等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推动全县餐饮浪费专项整治,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公务用餐新风尚。

  “制止餐饮浪费标语标识设置是否合理?食堂菜品菜量管控是否科学?用餐干部剩饭剩菜情况如何?”不久前,新昌县纪委县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来到县机关食堂开展专项督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检查、巡察重要内容,着重检查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食堂、接待场所、仓库等重要点位,对发现的奢侈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及时处理,并督促全县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制止公务用餐浪费现象。今年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21次,发现问题线索5条,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了各单位积极响应。县机关事务局发挥示范引领,优化公务套餐,加大公益宣传;县公安局倡导标准化饮食,提供“小餐具”“小份菜”,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县人民法院坚持一日一采购,预估就餐人数,“量出为入”,从源头控制浪费;县高新园区成立党员先锋队,检查食堂餐饮浪费情况,并向园区入驻企业分发《节约粮食、拒绝浪费倡议书》,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等流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行为。

  “一粥一饭见作风。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以常态化监督持续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公务用餐新风尚。”新昌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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